屏南县2015年中小学新任教师补充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关于201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5〕13号)文件精神,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屏南县中小学新任教师补充招聘考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要求见《2015年屏南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补充招聘职位简章》(附件1)
二、招聘条件
2015年7月4日-7月10日,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笔试的第一轮未被聘用的且符合我县招聘条件的考生可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每人只填报1个岗位。
三、报名工作
报名时间:本次教师补充招聘统一由应聘者本人亲自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5年7月4日(系统开启)~7月10日(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1个岗位,即1个县(市、区)。第一轮已被聘用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四、资格复核及面试
1.招聘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应聘者笔试成绩低于第一轮招聘笔试最低合格线者不得参加补充招聘面试。
应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面试成绩(百分制)
2.入围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屏南县教育局网站(网址:www.pnxjyj.gov.cn)公布。
3.参加面试的考生由教育局负责通知,若面试人选在面试前放弃资格,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当天,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4.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到证及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件参加资格复核。逾期不参加资格复核或经复核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
五、体检
1.同职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2.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06]1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3.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则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六、聘用
1.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屏南县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若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聘用岗位空缺,则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按人事部门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七、其他
1.考生咨询电话0593—3328577。
2.本公告由屏南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屏南县教育局
屏南县公务员局
2015年7月3日
2015年屏南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 ||||||||||||
岗位代码 |
用人 |
招聘岗位 |
招聘计划 |
专业 |
学历 学位 |
学历类别 |
性别 |
年龄 |
面向 地区 |
面试形式 |
其他要求 |
备注 |
01 |
屏南县农村中学 |
中学历史教师 |
1 |
历史学类 |
本科 学士 |
全日制 普通高校 |
不限 |
35岁以下 |
屏南县 |
专业技能 |
具有初中历史教师资格证 |
|
02 |
屏南县农村中学 |
中学物理教师 |
1 |
物理学类 |
本科 学士 |
全日制 普通高校 |
不限 |
35岁以下 |
屏南县 |
专业技能 |
具有初中物理教师资格证 |
|
03 |
屏南县农村小学 |
小学语文教师 |
15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大专 |
全日制 普通高校 |
不限 |
35岁以下 |
福建省 |
专业技能 |
具有小学语文教师资格证 |
|
04 |
屏南县农村小学 |
小学数学教师 |
15 |
数学类 |
大专 |
全日制 普通高校 |
不限 |
35岁以下 |
福建省 |
专业技能 |
具有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证 | |
主管部门意见(盖章) |
机构编制部门意见(盖章) |
|||||||||||
注:1、面向地区:屏南县指2015年7月10日前已具有屏南县常住户口的人员,及本县生源在市内外大专以上院校的毕业生。 2、学历:大专、本科指大专及大专以上、本科及本科以上;其他要求各类资格证书含所列以上各类资格证书 。 3、年龄:35岁以下指1980年7月10日至1997年7月10日期间出生,35岁以下以此类推。 4、证书截止时间:各岗位所需的证书截止到2015年7月10日(2015年应届生截止7月31日)。 5、专业类别:参照2015年《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考试录用专业指导目录 (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