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标准按体检医院实际收费为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荥阳市人社局、荥阳市纪委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八)录取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3、试用期满后由荥阳市人社局、荥阳市编办和用人单位共同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滕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凤芝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
耿元奇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赵卫华市政府党组成员、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王文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双利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范喜昌市编办主任
李贵希市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荥阳市人社局,王文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次招聘教师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六、其他事宜
(一)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服务期满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及“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参加招聘,在招聘过程中保持联系畅通,若因招聘工作需要与本人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荥阳市纪检监察部门对招教工作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本方案由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