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人选:
1、新晃县一中教师岗位、新晃县人民医院临床工作人员岗位和乡镇卫生院临床工作人员(二)岗位根据报名人数不低于招聘计划1:2的比例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对象达不到招聘计划1:2的,经人社局批准后核减招聘计划。
2、其余岗位根据聘用指标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面试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
(二)面试方式、时间及内容:
1、乡镇幼师面试进行专业技能操作,内容为幼师五项(弹、唱、跳、讲、画),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2、医卫类专技人员岗位面试采取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3、新晃县一中教师岗位采取现场试教的方式进行;新晃县人民医院临床工作人员岗位和乡镇卫生院临床工作人员(二)岗位采取专业知识答辩及实际操作,并对应聘者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具体细则另行规定。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成绩计算方法:
1、新晃县一中教师岗位、新晃县人民医院临床工作人员岗位和乡镇卫生院临床工作人员(二)岗位直接将面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2、其他岗位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分值100分。乡镇幼师职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其他职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综合成绩。
八、体检、考察
(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规定执行。体检人选根据聘用指标与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考专业知识科目)按1:1的比例确定。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不进行递补。
(二)考察(政审)人选依据体检合格对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对象放弃的,以及考察对象因提供的资料不实,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不进行递补。
(三) 体检时间:定于2015年8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察时间:定于2015年8月下旬。
九、公示
(一)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结果将在县城广告宣传栏、县人社局的政务公开栏及县人民政府网分别予以公示。
(二)确定拟聘用人员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7天,举报者要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据(匿名举报不予受理),公示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确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三)公示时间:定于2015年9月上旬。
(四)设立招考聘用监督小组,由县组织部、县纪委、县人社局、教育局、卫生局等单位人员组成,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单 位 监督员 联系电话 |
县委组织部 舒中美 6222555 |
县 纪 委 胡淋坤 6223899 |
县人社局 杨明周 6221877 |
县教育局 杨剑云 6221133 |
县卫生局 杨汉中 6222458 |
十、录聘审批
综合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程序办理编制人事手续,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同类别事业单位考试。乡镇医卫类专技人员由县卫生局统筹安排聘用岗位。新晃县乡镇学校幼师岗位聘用人员根据岗位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优先选择岗位。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简章可在新晃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怀化人事考试网查询,也可向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
联系电话:0745--6228910 0745--6221877。
附:《新晃侗族自治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新晃侗族自治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