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2014年公开招考教师公告
一、职位及名额
职业高中教师3名,其中英语、化学、历史各1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及相对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2、参照湘人社发(2014)34号文件及《公务员法》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
③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④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9—31日(正常上班时间)。
2、资格审查:凡报名者于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洪江市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照2张。
五、面试
1、面试时间:2014年11月11日。
2、面试地点:洪江市芙蓉小学。
3、岗位招聘人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报名应聘人数不得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报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招聘计划。
4、面试以说课的方式进行,准备30分钟,说课10分钟。面试内容以高中教材为准。
六、体检
根据每个职位的招聘计划数,按面试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规定标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则从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七、考察
考察采取等额考察的方法,采用多种考察方式,深入到学校、单位及社区考察被考察人员各方面表现,如有弄虚作假则取消招聘资格。
八、公示及聘用审批
面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人员,按程序审批后,由人社、编制部门及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有关待遇
应聘者一经录用,享受与其他在职教师同等福利待遇。
洪江市教育局
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四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