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和《关于对〈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曲人社〔2015〕49号)、《关于做好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5〕50号)文件精神,结合陆良县教育系统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6名(含与陆良县教育局签订了就业协议的2015年免费师范毕业生5人),现将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的陆良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招聘范围及对象
陆良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教师资格证、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未就业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中专(中师)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陆良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表》。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7月1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到2015年7月1日。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报考高中岗位的须具备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报考初中岗位的须具备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岗位、幼儿岗位的须具备中专(中师)及其以上学历。
曲靖市外户籍或生源的报考人员必须是国家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曲靖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可以放宽到大专学历)。招聘具有中专、大专学历的岗位仅限曲靖市户籍或生源考生报考。
6.所有招聘岗位只笔试,不面试。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笔试(包括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
7.已经与陆良县下辖学校签订了就业协议2015年的免费师范毕业生不在此招聘范围类,其余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笔试。
8.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报考招聘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历人员的岗位,具有高中及其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岗位的,具有高中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的,具有初中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岗位的,具有小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幼教岗位的,具有幼教或学前教育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低层次教师资格证不能报考高层次教学岗位。
9.除幼儿教师学科须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幼儿师范专业外,其余招聘岗位所学专业不限。幼教学科专业名称按照《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试行)设置,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或多少一个“学”字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若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10.岗位要求持有的相关证书和材料,报名时须当面提供,否则不予报名。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书及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的考生,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等各类证书的复印件,在其他条件均符合的情况下,资格复审时认可其报名资格,否则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2015年应届毕业生,岗位要求相应的学历证书(毕业证书)的、学位证书等材料必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否则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11.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2.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考的条件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单位辞退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8.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5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现役军人。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公告的发布
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批同意的《陆良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招聘计划表及相关招聘信息均通过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等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招聘相关信息。
五、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采集照片。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7月3日,共3天。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陆良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三)报名要求
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且限报一个岗位。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有效,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招聘考试。
报名时按计划表中高中、初中、小学(幼教)岗位层次招聘岗位的对应学科进行报考,不报考到具体学校岗位。每一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层次一个学科的岗位,不得兼报和重复报名,违反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四)资格审查及所需材料
1.现场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持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确认其真实性。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境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教师资格证书》、《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有过就业经历的人员须提供原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辞职证明书》或其他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4张。报名时本人现场填写《陆良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和《考生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不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报名资格不合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报考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有效报名参加考试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否则,相应递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特殊岗位及紧缺急需专业岗位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开考,并在规定网站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