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公告
各位应聘人员: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陆良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规定,现就陆良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资格复审的组织:由陆良县教育局、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三、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7月3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四、资格复审地点:陆良县教育局人事科。
五、资格复审的对象: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人员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六、资格复审内容及要求
1、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对其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报名时提交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核对,并确认其真实性(必须由考生本人持要求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应聘人员须带齐招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及《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诚信承诺书》一式二份。
2、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便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自己是否为资格复审对象。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开始前3天(7月28日下午17:30前)向陆良县教育局人事科提交本人署名的《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不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并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岗位需缩减招聘岗位计划数或等额面试的,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同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上的,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时,须缩减招聘计划数以达到1:2的面试比例,缩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递补情况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
3、岗位要求持有的相关资格证书和材料,资格复审时须当面提供。2014年应届毕业生,岗位要求相应的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必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否则资格复审不予通过;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被学校暂扣毕业证、学位证及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的应聘人员,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学位证等各类证书的复印件,在其他条件均符合的情况下,资格复审时认可其报名资格。
4、资格复审时,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不到所持毕业证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5、资格复审结束后,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七、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的材料
1、未就过业的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政策性加分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就过业保证书、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贴资格复审表)、已婚人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夫妻双方都须提供)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⑵有过就业经历的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原就业的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辞职(退)证明书》或其他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就业保证书、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贴资格复审表)、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夫妻双方都须提供)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附: 陆良县2014年教师资格复审名单.xls
陆良县教育局 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