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公告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 号)文件精神,陆良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招聘范围及对象
陆良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教师资格证、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未就业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高等院校、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
二、招聘公告的发布和查询
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批同意的《陆良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招聘计划表通过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陆良县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ll)等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及《曲靖日报》等媒体向社会公告。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和公告均通过规定网站发布,望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三、招聘岗位、人数
1.2014年陆良县公开招聘教师138人,其中免试安置签订协议的免费师范毕业生12人,公开考试招聘教师126人,具体岗位、人数需求见《陆良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表一)、《陆良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表》(附表二)。
2.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核并交费)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的,将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招聘岗位计划数在2人及以上的将缩减岗位计划以达到开考比例,缩减后仍达不到1:3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纪违法行为;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 7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报考高中岗位的须具备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报考初中岗位的须具备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岗位、幼儿岗位的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及其以上学历。
曲靖市外生源或户籍的报考人员必须是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曲靖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可以放宽到大学专科学历)。
5.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学位人员的岗位,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免笔试进行招聘;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要求本科及其以下学历的岗位,必须参加笔试。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报考高中岗位的,具有高中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资格证与高中教师资格证视为同一层次);报考初中岗位的,具有初中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岗位的,具有小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幼教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层次应高于或同于所报岗位层次。任教学科不限。
7.岗位要求持有的相关证书和材料,报名时须当面提供。2014年应届毕业生,岗位要求相应的学历证书(毕业证书)的、学位证书等必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否则资格复审不予通过;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被学校暂扣毕业证、学位证及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的应聘人员,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学位等各类证书的复印件,在其他条件均符合的情况下,资格复审时认可其报名资格。
8.身体健康,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考的条件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2011年以来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5.在读的非2014年及以前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五、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采集照片。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 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7月3日,共3天。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陆良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
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登记证(就业报到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报名时,应聘人员须签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报名。
(四)报名要求
报名时只填报到高中、初中、小学和幼教层次招聘岗位的对应学科,不填报到具体学校岗位。每一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层次的相应岗位,不得兼报,违反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五)准考证领取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交费的应聘人员,须2014年7月15日至16日到陆良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六)报名费用
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用为200元/人,在报名审核后现场缴费。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无法开考的,所交费用将在报名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
报名结束后,对于取消岗位计划的应聘人员,不直接联系应聘人员另报其他岗位。无人应聘或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在规定网站公布。
应聘人员符合《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3】52号)规定可以免除报名费用的,持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到陆良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手续。
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免收报名费。
(七)学历性质认定
应聘人员可先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自我查验,或向省教育主管部门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人员必须取得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不到,应聘人员又拒不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的,则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
六、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笔试科目设置、分值和参考教材
笔试设《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法技能》和《专业知识》四个科目,总分为250分,其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法技能》笔试成绩满分各为50分,《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1.《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设高中、初中、小学幼教三个层次命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范围参照云南省现代教育评估中心编写、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招聘教师考试用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第3版)。
2.《教法技能》、《专业知识》设高中、初中、小学、幼教四个层次命题。教法技能、专业知识考试范围参照曲靖市教育局编写并在《曲靖市教育局网站》公布的各科目考试大纲。
(二)笔试时间、地点
1.考务工作由陆良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笔试的命题、试卷印制、阅卷等工作由曲靖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2014年7月17日
上午 9:00—11:30考《教法技能》、《专业知识》。
下午15:00—17:00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加分
1.曲靖市生源或户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加分条件人员的加分分值及办理程序,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3〕52号)文件规定予以加分。
2.办理时限
(1)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 7月4日下午17:30分前到陆良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逾期不再办理,责任自负。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陆良县教育局填报《曲靖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情况汇总表》,于7月7日前报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
(2)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后,由陆良县教育局通过规定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笔试成绩查询
7月25日,应聘人员可登录规定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七、进入面试应聘人员的确定 (一)面试前资格复审
1.拟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需等额面试的岗位,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
2.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对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报名时提交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核对,并确认其真实性。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人员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面试。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的报考人员全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行面试。应聘人员须带齐招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
资格复审时间:7月3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陆良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⑴未就过业的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政策性加分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就过业保证书、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贴资格复审表)、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夫妻双方都须提供)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⑵有过就业经历的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辞职(退)证明书》或其他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就业保证书、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贴资格复审表)、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笔试成绩公布后,应聘人员便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自己是否为资格复审对象。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开始前3天(7月28日下午17:30前)向陆良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提交本人署名的《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不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并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岗位需缩减招聘岗位计划数或等额面试的,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同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上的,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时,须缩减招聘计划数以达到1:2的面试比例,缩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递补情况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
4. 资格复审时,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网上查询不到所持毕业证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5.资格复审结束后,由陆良县教育局对进入面试的人员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6.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开始前3天(8月4日下午17:30以前)向陆良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提交本人署名的《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既不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由于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岗位需缩减招聘岗位计划数或等额面试的,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同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上的,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时,须缩减招聘计划数以达到1:2的面试比例,缩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递补人员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
(二)面试
1.面试按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陆良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严格按1:2的比例进行,面试方案主要内容将在规定网站上公告。面试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等额面试的岗位必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等额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在规定网站上公告的《陆良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案》。
3.面试有关事项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面试按面试方案规定正常进行。
(3)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学成绩+教育心理学成绩+专业知识成绩+教法技能成绩+政策性加分)÷2.5〕×50%+〔面试成绩〕×50%; 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学成绩+教育心理学成绩+专业知识成绩+教法技能成绩)÷2.5〕×50%+〔面试成绩〕×50%。八、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根据本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3〕52号)文件中有关优先录用的规定执行。若再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又相同则以专业知识和教法技能成绩高者优先,若还相同则重新组织综合成绩并列者面试。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后,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陆良县教育局对拟录(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内容进行考核,并写出书面考核材料。
(二)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文件执行。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陆良县教育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其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孕产妇在孕产期须本人提出申请延期体检),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陆良县教育局组织到县级及其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因应聘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九、录(聘)用手续办理程序及时限要求
1.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陆良县教育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及体检、考核结果按1:1的比例共同确定为拟录(聘)用人员,拟录(聘)用人员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详见在规定网站上的公告)集中选岗。报考同一层次同一学科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现场填报《陆良县2014年招聘教师自选岗位申请表》,自愿选择对应学科的学校岗位,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2、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陆良县教育局将拟录(聘)用人员。报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聘)用人员, 由陆良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送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核后办理录(聘)用手续。
4.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录(聘)用资格的招聘人员,必须在办理录(聘)用手续前,向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
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反映有不宜录(聘)用情形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5.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非在职人员被录(聘)用的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和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由陆良县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2.本次招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3.对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在公开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由招聘主管机关取消报名、考试和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4.对自愿放弃资格复审、面试或录(聘)用资格而未按规定提交自愿放弃申请的考生(存在不可预见因素除外),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
5.对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市、县纪检监察部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受理群众的举报。
十一、本方案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陆良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 0874-6203896
陆良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874-6222912
监督电话:陆良县教育局:0874-6213572
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6203899
陆良县纪委:0874-6225561
附件:1. 附表1-陆良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rar
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陆良县教育局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