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辽宁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营口分校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15-06-15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辽宁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营口分校将于近期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及招聘计划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具有良好的品行;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7.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4日(含)。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在校生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共计3人,具体计划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报考者任选其一。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5日-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双休日休息。
2、网上报名:登录辽宁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官方门户网站(www.lsdfz.com),查看辽宁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营口分校的教师招聘通知,并下载相关表格或文档,填写相关内容,把报名所需的材料发到邮箱:lsdjszp@163.com
3、现场报名:
辽宁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营口分校筹备组
地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大楼414室
联系人:翟立群联系电话:0417-3888611
相关政策咨询联系电话:0417-3888611、13998436686
4、报名方法: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它相关证书(各类证书要求自带复印件)、一寸同底版近期照片两张报名。报名费每人100元。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要求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有效。
每个应聘人员只限报考一个招聘职位。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2∶1比例时,应调整招聘计划。调整招聘计划的公式为:调整后的招聘计划=报名人数÷2,得数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取整数。招聘职位仅有1人报考时,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要根据考生报名信息,对报名者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信,报名登记表等材料进行认真核对,防止和查处作弊行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笔试内容:
(1)教学理论+学科水平测试,考试时间:3小时。
(2)备一节课(写一份教案),考试时间:2小时。
笔试日期为2015年7月11日,上午8:30到11:30地点: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二楼会议室。
笔试后按学科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前出现考生自动放弃的,应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
(四)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的同一岗位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前,由辽宁(营口)产业基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网上报名的人员需持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五)面试。面试时间安排7月13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包括:备课、上课(看教学能力、多媒体应用、综合素质等)。
面试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七)组织考核和体检。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工作由沿海产业基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辽宁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营口分校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国家有关规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沿海产业基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由于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以及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需递补的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对有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三、管理及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试用期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聘用人员提出其他条件要求的按要求执行。正式聘用人员享受如下待遇。
一经聘用,在聘期内所有被聘人员工资标准均按照营口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并将享受如下待遇:
1、从营口地区以外招聘的省级(含省级)以上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特级教师,由产业基地管委会按100平方米标准提供住房一套,额外面积需按成本价补交差价。连续在校工作9年后,可办理个人房屋产权手续。
2、从营口地区以外招聘的市级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特级教师,由产业基地管委会按70平方米标准提供住房一套,额外面积需按成本价补交差价。连续在校工作9年后,可办理个人房屋产权手续。
3、一般教师和应往届毕业生未婚前,学校提供教师宿舍。
四、监督检查及工作要求
由辽宁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营口分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管理,由辽宁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营口分校具体实施,严格执行《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和本次招聘的规定及程序,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特别提示:考生报名时所留的电话、手机等联系方式要随时保持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通讯不畅,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888078
辽宁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营口分校筹备组3888611
附件:岗位信息表.doc
监督举报电话: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纪工委3888257
2015年辽宁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营口分校第二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招聘 单位 |
主管部门 咨询电话 |
岗位 代码 |
岗位类别 名称 |
招聘 数量 |
相 关 条 件 | |||
学历 |
学位 |
专 业 |
资 历 条 件 | |||||
辽宁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营口分校 |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 3888078 |
01 |
专业技术 语文教师 |
1 |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本科: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对外汉语 研究生:本科阶段、硕士研究生阶段均为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对外汉语 |
1、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35周岁以下。 2、市级以上骨干教师45周岁以下。 3、国家级骨干教师可不受普通高校及学士学位以上等要求限制。 |
02 |
专业技术 历史教师 |
1 |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本科:历史学、历史教育 研究生:本科阶段、硕士研究生阶段均为历史学、历史教育专业 | |||
03 |
专业技术 生物教师 |
1 |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本科:生物科学 研究生:本科阶段、硕士研究生阶段均为生物科学专业 |
注:年龄计算:30周岁为1984年6月15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为1979年6月15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为1974年6月15日(含)以后出生;45周岁为1969年6月15日(含)以后出生。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辽宁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营口分校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