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施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辽教发[2011]322号)精神,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现将有关招聘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2009年7月1日以后毕业的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2012年毕业生),其中,专科毕业生必须为师范专业。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见附表)
三、招聘原则: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地点:盖州市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417-7689143)
2.报名时间:2012年1月4日—6日(上午8:00—11:30,下午1:00—5:00)。
3.报名时需携带材料及注意事项:应聘者请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同一底板2张一寸彩照到指定地点报名,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要求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及相关证明的真实有效性。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每名应聘者仅限报考一所学校的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学科,并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明确。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发放笔试准考证。考生在报名现场缴纳考务费,考务费为100元人民币。考生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说课、体检)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2年1月14日上午8:30—11:00。
笔试地点:营口市雁楠初级中学
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考试,考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测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在考试内容上,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内容比例大致为6:3:1。在考试题型上,客观题占80%,主观题占20%。考试时间为2.5个小时。
笔试结束后,省教育厅根据全省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考生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面试
面试科目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内容为考察所报学科所必需的基本技能。在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笔试)成绩达到全省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所报岗位招生计划数1:2比例确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的考生名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面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总成绩实行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按其报考的岗位,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者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五)资格复审
市教育局对拟聘人员上报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重点审查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本人档案等,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和相关材料省教育厅。
(六)公示录用
省教育厅将各市上报的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七天,并对考生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委办联合下发文件,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七)签订合同 安排上岗
盖州市教育局按照省确定的录取名单与拟聘人员签订合同,办理就业手续,并安排上岗。
电话:0417-768914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