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盖州市2015年“特岗计划”招聘简章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人社厅《2015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方案》(辽教发【2015】34号)要求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编委办《实施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辽教发[2011]322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2015拟招聘教师100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招聘对象
2013年及以后毕业的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专科毕业生必须为师范专业。
二、 招聘计划
(见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工作;
(二)有一定的教育基础理论知识、教学能力;
(三)具有履行教师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中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五)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收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lnjy.com.cn)。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以辽宁省统一发布的公告为准。
2.缴费。考生在网上利用银行支付系统缴纳考务费,考务费为100元人民币。
(二)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为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满分为100分,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两科目成绩按6:4的比例计入笔试总分。
在考试题型上,客观题占60%,主观题占40%。
笔试由省有关部门统一出题、统一评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全省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面试
市教育局在笔试成绩达到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2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市教育局对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复审。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考生所报学科所必需的基本技能,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
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或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应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四)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计入个人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者按照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面试成绩也相同者按照教育学的成绩确定排名)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经体检考核等规定程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市教育局在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可按照上述办法计算总成绩后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进行终审,终审合格后,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编委办联合下发文件,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五)聘用
2015年纳入“特岗计划”人员聘用时间为9月1日。
四、其他事项
营口市面试前资格审查计划安排在笔试结束15日后进行,请各考生于笔试结束10日后登录《营口教育网》(www.ykcen.cn)查询有关通知,今后此项招聘工作的各环节通知都在该网站发布公告,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广大考生周知。
附件:营口盖州市2015年“特岗计划”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
咨询电话:营口市教育局人事科:0417-2998332
盖州市教育局人事科:0417-7689143
营口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