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我市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规范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文件精神,决定对2011年我市新增教师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考,择优聘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2011年铜仁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在铜仁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招聘办具体负责实施。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87人,除铜仁市实验幼儿园、铜仁市第二中学外,其余初中、小学招聘教师全部充实到铜仁市农村基层学校。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2011年铜仁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统一招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师范类大专且师范类专业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全日制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就业毕业生。
2、本科学历不受原籍或生源限制。
3、大专学历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报名:①本人户籍属铜仁市;②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是铜仁市户籍且定居本市满三年以上;③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属中央、省驻铜仁城区国家单位或铜仁地、市直国家单位正式干部职工;④本人户口迁入或挂靠本市亲属的,户籍迁入时间须满五年以上;⑤外地人与本市人结婚的,其结婚证、户籍迁移时间须在《2011年铜仁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发布之前。⑥父母户口常住铜仁市,本人户口迁出的(因结婚迁出的除外)。
4、在铜仁市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西部计划”、“三支一扶”、“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及铜仁市事业单位就业见习人员不受原籍或生源限制。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适应拟任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30日至7月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4:00
2、报名地点:铜仁市教育局(铜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3、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持毕业证(2011年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大学生志愿西部计划”、“三支一扶”、“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及铜仁市事业单位就业见习人员还须持服务单位及服务地引导办(共青团)同意报考证明;同时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职位专业一致或相近(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不能报考小学、初中和高中)。
参照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招考公务员收费标准执行,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费及考试费共100元。
招考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工作办公室对该职位的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个别职位确因工作需要,报考人员又系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或紧缺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专科毕业生,经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也可开考,但考试成绩必须合格。
五、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7月7日
各位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报名发票领取,领取时间截止到2011年7月7日下午5:30。
领取准考证地点:铜仁市教育局(铜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笔试时间:2011年7月9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按各招聘职位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果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报考音、体、美、计算机职位的考生不受比例限制,按实际参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考生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得进入体检。
1、面试内容:侧重于试教或专业技能测试。
2、面试时间:2011年7月16日 上午 8:00开始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的计算
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35%,面试成绩占65%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六、加分照顾政策
1、加分条件:本次招聘考试中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按最高项加分)。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或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对其的子女及本人加5分;
(2)至2011年6月30日止在铜仁市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三支一扶”工程选聘生,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加5分(服务期满每续聘满一年加1分);
(3)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父母双方均为铜仁市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对其子女加5分;
2、加分确认:具备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需一次性提供相关证书及依据(原件)及复印件: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子女及本人,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提供贵州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需提供贵州省“三支一扶”项目办公室、贵州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办公室共同出具的书面证明;“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需提供铜仁地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到村任职村官”需提供地委组织部的书面证明。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及年度考核情况。
(3)农村独生子女须提供父母及本人户口簿、县级以上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独生子女证;农村双女结扎户须提供户口及当地计生部门证明。
七、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八、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对象。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和社会实践等情况进行考核政审,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政审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一)有犯罪前科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二)没有提供考核依据(如个人档案)的,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三)其它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九、聘用
考核合格者,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聘用程序。
新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及相关的保险事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用人单位的薪酬制度执行。聘用文件下发前,自行放弃职位的,该职位从参加考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考核。聘用文件下发后,若聘用人员不服从安排,放弃该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递补。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履行解聘手续。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在铜仁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按程序、条件严格把关,报名条件一经公示,应严格遵守,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纪情况发生,涉及招聘对象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咨询电话:
0856-5236680 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指导中心
0856—5251653 铜仁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科
监督电话:0856-5223471 铜仁市纪委监察局
附:《2011年铜仁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