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郓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市委组织部、原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的通知》(菏人发〔2007〕39号)文件精神,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2015年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4年6月16日以后出生),应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条件要求为准;
(五)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满2年以上,2014年底以前退出现役并且符合我县兵役机关接收安置条件的可以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已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计划:400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招聘岗位,经县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本次招聘岗位中调整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按60 分掌握。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6月16日9:00-6月19日17:00
查询时间:2015年6月17日9:00-6月21日17:00
报名网址:http://www.hzrsks.gov.cn/(菏泽人事考试网)
http://www.ycrsj.gov.cn(郓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5年6月16日9:00-6月20日17: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5年6月17日9:00-6月21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 “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6月21日17:00前及时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30-5331454)。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请妥善保存,以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时用),并于6月30日-7月4日9: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须于2015年 6月19日(8:30-11:30, 14:30-17:00)到郓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县政府三楼东)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聘人员可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笔试考务费。
4、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