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民乐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公开招聘职业中专专业教师的公告
为补充民乐县职业中专教师,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一批职业教育专业教师。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专业
职业中专专业教师5名。其中机械设计与制造1名、机电一体化1名、财务会计1名、艺术类(舞蹈方向)1名、文秘(含汉语言方向)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品行,志愿献身职业教育事业;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二本)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一本院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优先聘用;
3.除艺术类(舞蹈方向)外,其他专业均限招男生;
4. 28周岁以下(1987年6月9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9日至6月15日
2.报名地点:民乐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3.报名要求: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和自荐材料,往届生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持就读高校提供的推荐证明到民乐县教育体育局报名。
4.民乐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二) 面试考核
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和交谈,了解应聘者学习情况、在校表现,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不低于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人数3倍,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按紧缺专业岗位招聘。
组织专家小组(不少于7人),对应聘对象逐个面试,面试重点考查应聘者的基本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面试包括自我陈述和答辩,答辩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技能。面试采取百分制量化打分,评委自主评分,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平均分。
一本院校毕业生在面试成绩基础上加1分,硕士研究生在面试成绩基础上加1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其他
按照择优录用原则,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对象,若被确定对象放弃,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依次替补。
对拟招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并依次替补。
对拟聘用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县人社局、县教体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待应届生毕业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期转正,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聘用。
四、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在民乐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领导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乐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监督电话:
民乐县监察局 0936-4421416
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6-4421193
民乐县教育体育局 0936-4421532
联系人:
民乐县教育体育局 韩多仁 15309463889
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尚龙生 13830680286
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民乐县教育体育局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