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省凌源市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公告
经辽宁省凌源市人民政府同意,凌源市教育局、凌源市人社局按辽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面向高校组织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
一、招聘计划及招聘条件
1、招聘计划
普通高中文化课教师30名,其中语文教师6名,数学教师1名,英语教师4名,物理教师3名,化学教师4名,生物教师4名,政治教师1名,历史教师3名,地理教师1名,体育教师2名,美术教师1名。
2、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行。
(3)2015年暑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本科或以上毕业、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高中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
非师范类本科或以上正规体育、美术院校毕业、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学士或以上学位、2013年以后(含2013年)毕业的毕业生也可报考体育、美术专业课教师。
(4)所报学科须与本人所学专业一致,报考英语学科的毕业生要求英语等级达到四级以上(含四级)。
二、招聘工作程序
1、报名
2015年5月16日在辽宁师范大学举办招聘会。报名时间:2015年5月16日上午,报名地点:辽宁师范大学就业中心115室。
2、面试(试课)
根据应聘毕业生的报名情况,将组织应聘毕业生进行面试(试课)。试课是指应聘者在没有学生的情况下,进行模拟教学,真实模拟授课过程的具体细节,呈现出课堂教学活动的真实情景。试课重点检测应聘者的教学基本功和教学能力。面试(试课)时间:2015年5月17日,面试(试课)地点:辽宁师范大学就业中心107室、108室。面试(试课)顺序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考生自己准备一节试课内容,试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由评委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当场公布面试(试课)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依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三倍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笔试成绩按满分计算。
3、笔试
经面试合格进入笔试的本科毕业生,2015年5月18日在辽宁师范大学就业中心115室参加笔试,内容为毕业生高中学习期间所学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录取
考生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权重比例各为50%,权重计分公式为:总成绩=面试(试课)成绩×50%+笔试成绩×50%。总成绩确定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并签订“辽宁省凌源市教育局招聘2015年普通高中教师就业意向书”。同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经双向选择并签订“辽宁省凌源市教育局招聘2015年普通高中教师就业意向书”的毕业生,于2015年暑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凌源市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招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满,由凌源市教育局统一进行分配任教单位。填写《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市人社局备案,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市人社局鉴证。按规定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纳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相关要求
1、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顺利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2、毕业生、用人单位均应严格遵守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署的就业协议,如单方出现违约行为,将追究违约方责任。
辽宁省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辽宁省凌源市教育局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