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其前身为海宁市实验幼儿园,是浙江省首批14所示范园之一。下设中心园(原实验幼儿园)、康桥幼儿园二所幼儿园。自1986年开办以来,坚持“质量立园、人才兴园、科教兴园”的管理宗旨,努力培养身心和谐发展的完整儿童。二十多年来,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以优良的服务、雄厚的师资、卓越的教育教学水平,当之无愧地成为本市幼教界的领头羊。
因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非编(合同制)教师若干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5年5月18日上午8:30-下午5:00;
(二)报名地点:海宁市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中心园(海马路18号)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
专业要求 |
备注 |
幼教全科 |
幼儿教育(学前教育) |
需技能测试 |
三、招聘范围、条件和待遇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强,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扎实。
2.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3. 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1 8至35周岁。
4.对在海宁市从事幼儿教育工作满10年及以上,同时具有一级教师(原幼教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
5.合同制教师平均年收入是按财政预算标准执行,录用后即缴纳社保及公积金。
四、招聘程序和聘用办法
1.报名办法: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身份证及幼儿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公开报名,进行资格审核,填写《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教师招聘报名表》1份,并提供近期同底一寸照片1张。
2.面试内容:(1)模拟上课占60%;(2)技能测试占20%;(3)主题演讲占20%。满分均为100分。以高到低排名录取。
3.具体的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
面试结束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网站:(http://www.hnsyyey.c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聘用人员自报到后签订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园办解释。
联系人:徐老师 马老师
联系电话:0573-87023821
咨询电话:0573-87090377
海宁市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