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秀山县公招秀山职教中心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的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秀山职教中心教师20名。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招聘岗位、名额及相关要求详见《2011年公开招聘秀山职业教育中心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一)。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的人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拟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6年7月1日);
4.取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
5.身体健康。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报名、笔试、试讲、实作、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重庆教育学院综合楼305室(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9号)。
联系电话:023-76655390,13896408866;
联系人:车志明。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网络报名和委托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岗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考生填写《2011年公开招聘 秀山职业教育中心教师报名表》,并提供本人毕业(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招考职位要求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经资格审查合格者,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黑白、彩色均可),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50元。报名者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2)拟招聘岗位职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必须达到1:3方能开考。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拟招聘职数至规定比例。
(3)领取准考证:参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于2011年7月21日下午17:00在重庆教育学院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及面试。
1、公共科目笔试
考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分值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凡享受加分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获奖者持获奖证书。未提供者,不得享受加分。
公共科目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加分
2、专业科目测试
专业科目测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
(1)按公共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
(2)试讲内容为相关专业的某教学片断,分值为100分。
(3)试讲流程及规则见准考证。
(4)试讲设合格分数线60分。
3、面试
面试采取实作的方式进行。
(1)根据公共科目总成绩与试讲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按拟招聘岗位职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比例达不到1:2的,考生各科成绩均需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2)实作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满分100分。实作结束的当天向应试人员公布实作成绩、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选名单。
(3)实作设合格分数线60分。实作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总成绩与试讲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总成绩×30%+试讲成绩×30%+实作成绩×40%。
(三)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职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实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实作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依次以试讲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工作由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 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 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 申请,经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工作业绩、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则在本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在秀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报考单位、报考职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及各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公示结束后,没有发现问题或者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进 入下一程序。
(六)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由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原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所有拟聘人员须于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职教师资格证,未取得者解除聘用关系。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 任。
本简章由秀山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1 : 2011年公开招聘秀山职业教育中心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岗位名称 | 职数 | 岗位要求 |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
电子类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教师 | 2 | 电气信息及电子工程类 |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 |
1 | 电气信息及电子工程类 | 应用电子技术方向 | |
计算机类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教师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 多媒体方向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 三维动画设计方向 |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 网络方向 | |
旅游类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教师 | 1 |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 导游方向 |
1 |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 礼仪教育方向 | |
1 |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 形体训练方向 | |
汽修类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教师 | 2 | 职业技术教育类 | 汽车维修方向 |
1 | 汽车电子技术 | ||
艺术类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教师 | 2 | 艺术类 | 舞蹈专业方向,要求女身高158CM以上,男身高170CM以上。 |
1 | 艺术类 | 音乐方向,取得全国音乐等级考试九级及以上证书。 | |
1 | 艺术类 | 美术方向。 | |
体育类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教师 | 4 | 体育学类 | 擅长篮球,身高在170CM以上。 |
备注:以上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11级及以下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