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陆丰市赴高校公开招聘高中(中职)教师公告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职工整体素质,按照各高中(中职)学校的编制、岗位数及人员结构要求,结合各学校的教师需求,经请示陆丰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组织龙山中学等13所高中(中职)学校赴高校招聘教师184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5月25日上午9:00—12:00;
地点:嘉应学院
2015年5月27日上午9:00—12:00;
地点:韶关学院
二、招聘单位、对象、条件
在单位编制和岗位空额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国家任务本科(学士)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15年5月8日),招聘单位、对象、条件详见附件(1、3)。
三、招聘方式
1、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材料: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身份证、报名表及岗位有要求的认定教师资格证书的相关材料(普通话证书、教育学及心理学成绩单),暂缓就业毕业生还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②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报名表及岗位有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教育学及心理学成绩单)。请应聘者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除外)及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四张至招聘现场。
2、本次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各招聘学校选派人员组成面试考官组,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进行现场面试,经面试入围者,给予现场签约;同时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
3、有关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的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新修订)执行。
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4、拟聘人员将在陆丰人才网站、陆丰市教育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
5、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与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5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6、获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现有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7、专业技术主系列聘用人员2年内必须取得招聘专业相同专业教师资格方能办理转正,不能取得与招聘专业相同专业教师资格者按有关规定给予解聘。
8、不尽事宜,由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陆丰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5年广东省陆丰市赴高校公开招聘高中(中职)教师应聘者现场提交材料目录
2、陆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2015年广东省陆丰市赴高校公开招聘高中(中职)教师信息表
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陆丰市教育局
2015年5月8日
1、2015年广东省陆丰市赴高校公开招聘高中(中职)教师应聘者现场提交材料目录.rar
3、2015年广东省陆丰市赴高校公开招聘高中(中职)教师信息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