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实验中学是台州市教育局直属的完全中学,学校创办于1997年,是浙江省三级重点中学,浙师大课改基地校,学校现有197名教职工,41个班级,2000多名学生,因课程改革和部分学科小班分层教学的需要,向市内外招聘优秀教师若干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科目及人数
科目 |
初中语 文 |
初中数 学 |
初中社 会 |
高中语 文 |
高中数 学 |
高中英 语 |
高中化 学 |
高中地 理 |
高中信 息 |
人数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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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身体健康,能刻苦耐劳;表达、沟通、交流、协作能力较强;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计算机等级须达到相应要求。
2、在职教师,男4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上出生),本科学历,有带过初三或高三毕业班经历或获得县级及以上业务荣誉者优先考虑。
3、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在校期间曾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毕业生荣誉。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应聘者将纸质自荐书(含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等复印件、近期个人生活照片1张及联系方式等)直接寄送至学校办公室收,也可联系后带简历直接来校洽谈(联系电话:0576-88525021、88505088,联系人:胡老师),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0日。经学校审核合格后,通知应聘者来校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采用文化测试、模拟上课、面试等方式进行。
四、聘用待遇
1、原公办教师身份的人员经台州市教育、人事部门核准同意后可保留公办教师身份,享有公办教师同等待遇。
2、学校实行与椒江公办教师同样标准的绩效工资作为保底工资,业绩考核动态浮动,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还可享受校内特聘教师津贴。
3、学校为教师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符合条件的可办理户口落户手续;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名额内还可为符合条件的教师办理参照事业养老保险。
4、特别优秀的教师其它条件可面议。
台州市实验中学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