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2015年公开招聘新教师的公告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师资需求的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仙居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新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具备仙居生源(指参加高考时户籍在仙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仙居户籍(含其父母一方或配偶为仙居户籍,落户时间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全国“211工程大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一本线录取,不含体艺类)、报考财会(会计)和电子商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从外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属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不受户籍限制。
2.招聘条件。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①学历。报考小学学科(含学前教育)的,要求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学历;报考中学学科的,要求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学科的应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中学学科的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学科的应具有中学或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学前教育学科的应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财会(会计)和电子商务学科报考者(含应届和历届)、一本录取(不含体艺类)的应届毕业生和应届硕士研究生可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其他应届毕业生可以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但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或者取得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明)以及相应等级的普通话合格证书。
③专业。报考者所学专业或已取得的学科任教资格与报考的学科对口或相近(具体见附件)。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科学、学前教育的,则不受所学专业限制,但报考小学语文的须具有普通话二甲证书。
④其他条件。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新教师126名。各学科招聘人数见下表:
招聘学科 |
招聘人数 |
招聘学科 |
招聘人数 |
中学语文 |
6 |
小学语文 |
29 |
中学数学 |
6 |
小学数学 |
27 |
中学英语 |
4 |
小学英语 |
6 |
高中历史 |
1 |
小学科学 |
4 |
中学科学 |
2 |
小学信息技术 |
2 |
中学社会 |
2 |
小学体育 |
5 |
中学信息技术 |
2 |
小学音乐 |
4 |
中学体育 |
3 |
小学美术 |
5 |
中学音乐 |
2 |
学前教育 |
13 |
财会(会计) |
2 |
电子商务 |
1 |
注:(1)体育、音乐、美术、财会(会计)和电子商务学科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未达到2:1、其他学科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未达到3:1的,则取消或相应缩减该学科录用名额;(2)报考中学和小学科学、信息技术、体育、音乐学科的,学科专业知识试卷为中小学同一份试卷。
三、招聘的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新教师招聘实行先网上报名再现场确认方式进行(学科报名人数最后以现场确认数为准),具体操作如下: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2月25日上午8点至3月2日上午8点止。流程如下:
(1)注册。报考者请在规定网报时间内登陆网址:http://115.47.43.82/jsbm,统一用身份证号码作为用户名,保存好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免影响报名。请使用IE8.0以上版本。
(2)信息填写。进入基本信息采集界面,按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填写的信息务必真实有效。在网上报名时间内,凭用户名和密码可对信息进行修改,以最后一次提交为准。
(3)打印网报生成的《仙居县2015年新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此表信息请务必与网报最后一次递交的信息一致。
(4)携带打印的《仙居县2015年新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和报名相关材料于公告规定时间内到教育局人事科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必须本人到场)。
(1)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3月5日至6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受理。
(2)现场确认地点:仙居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76—87728725、87728726、87728727
(3)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打印的《仙居县2015年新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报考承诺书一份。省级优秀毕业生还需提供《优秀毕业生证书》原件与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与复印件。
此外,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推荐表、《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明》(或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以及相应等级的普通话合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历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对于应届毕业生的《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和历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最迟于2015年6月30日前送达县教育局人事科,逾期取消面试资格。从2016年起,历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必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供。
(二)笔试
1.笔试时间:4月18日(具体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考试时间为准)。
2.笔试地点:仙居二中。
3.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4.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教育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的比例换算。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根据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1.5: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采用四舍五入法确定,若末位出现并列分,则并列分者一起进入面试。若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1.5:1,则所有参加笔试对象列入面试。
面试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参加面试确认书的,视作放弃,其名额按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2.面试。采用模拟上课形式,对于部分学科增加才艺展示、答辩等形式。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体检
1.体检对象确定。面试合格者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学科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其空缺指标按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一次。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仙居教育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或公示对象有违法、违纪情形的,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浙人社发[2014]149号文件处理,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其空缺指标不予递补。
(六)阳光择岗
1.岗位公布:面试前在仙居教育网上公布各学校具体招聘岗位。
2.择岗:拟录用对象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择岗。
3.择岗的原则和办法:一是按聘用对象的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择岗;二是聘用对象中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如综合得分排名位于该学科招聘计划中留城总人数之前的,占招聘计划中的留城指标,并按该学科聘用对象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参与阳光择岗;如综合得分排名位于该学科招聘计划中留城总人数之后的,直接留城且不占招聘计划中的留城指标,由县教育局研究决定聘用学校,并指派到农村学校支教二年,经考核合格后回聘用学校任教;三是择岗在安岭中心学校的小学语文和小学数学第一名教师、择岗在溪港中心学校的小学语文和小学数学第一名教师,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城区小学挂职学习一年;四是择岗到中心幼儿园和实验幼儿园的新教师中,分别安排2名和1名新教师到城区拟新建幼儿园工作。
(七)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经人事部门核准后,填写《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登记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且有教师资格证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但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延长试用期一年,延长试用期满后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经考核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各类聘用对象在首次聘用学校的服务期至少三年。聘用对象如果不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上岗,作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原户籍在农村的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
四、其他事宜
1.并列分的确定办法。在确定体检对象时,若最后一名的综合得分出现并列分,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最后一名的综合得分和笔试成绩都出现同分数,则按学科专业知识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在确定择岗顺序时,若综合得分出现并列分,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综合得分和笔试成绩都出现同分数,则按学科专业知识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2.关于资格审查。为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和其他证书、证明等资料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人员,经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3.本公告解释权归仙居县教育局。
附件一: 2015年新教师招聘笔试学科对应课程及代码
附件二:仙居县新教师招聘报考对象承诺书
附件三:招聘学科的相近专业说明
仙居县教育局
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