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路桥区教育局
2015年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通告
为推进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路桥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养、文化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招聘岗位
1、本次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共113个岗位(详见附件1)。
2、岗位数与报名数达到1:3的学科予以开考。如达不到的则相应减少岗位数或不予开考。因报名人数不足不开考岗位的考生,可在3月13日改报到其他符合要求的岗位或退回报考费。
二、报名时间与办法
1、报名时间
①3月10日:语文、数学。
②3月11日: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英语。
③3月12日:其他学科。
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地点
路桥区教师进修学校(区第二中学东面),腾达路997号。
3、报考费
48元/门,共96元。
4、携带证件材料
报名人员均须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学科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公章)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需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非全日制毕业生还需提供相应学历的毕业生登记表)、教师资格证书(不含报考中职校考生)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及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学历放宽至专科的考生,还须提供《在岗代课证明》(附件2)。
5、报名要求:由本人如实填写《2015年路桥区教育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现场摄录头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6、领取准考证:2015年4月16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凭本人身份证到区教师进修学校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7、联系电话:0576-89210976(区教育局人监科),在报名期间请咨询82903160(区教师进修学校)。
三、考试时间和形式
(一)笔试
1、时 间:2015年4月18日(以准考证为准)
2、地 点:路桥中学
3、科 目:①教育基础知识 ②学科专业知识
4、总成绩:满分100分(教育基础知识30%,学科专业知识70%)。
(二)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路桥教育网。
2、内 容:①备课;②试讲;③答辩(其中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四个学科另加试专业技能)。
3、总 成 绩:满分100分(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四个学科按照备课10%、试讲20%、答辩20%、专业技能50%计算。其它学科按照备课20%、试讲40%、答辩40%计算)。
4、进入面试办法: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且人数不超过本次招聘最多岗位数的2倍确定面试对象。如遇最低取分出现相同则一并进入。
四、体检和聘用
(一)进入体检办法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财会与电子商务六个学科按照按笔试40%,面试60%计算。其它学科按照笔试50%,面试50%计算),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不予聘用。
2、最后一岗如遇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相同,则按照面试分数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如遇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要求
1、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三)聘用
1、体检合格人员要在规定时限内将个人档案转到路桥区教育局或路桥区人才交流中心,农村户口的须办理农转非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2、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经公示后进入公开择岗。未按时参加择岗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3、为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与招聘范围、条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教师资格证作为新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新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见习期)制度。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以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延期转正。延期后考核仍不合格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
5、本次招聘各环节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一律不予递补。
附件1: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相关要求一览表.doc
附件2:在岗代课证明.doc
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台州市路桥区教育局
2015年2月17日
附件1
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相关要求一览表 | |||||||
学 科 |
岗位数 |
性别 |
户籍 |
学历 |
年龄 |
专业及教师资格 | |
高中地理 |
1 |
不限 |
台州 |
①路桥户籍:本科及以上。②路桥区外台州市内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①路桥户籍:35周岁以下。②路桥区外台州市内户籍:30周岁以下。 |
应届毕业生要求专业对口(须在2017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往届毕业生要求有与报考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相应等级的普通话证书)。 | |
中学数学 |
9 |
不限 |
台州 | ||||
中学体育 |
4 |
不限 |
台州 | ||||
中学语文 |
8 |
不限 |
台州 | ||||
中学英语 |
4 |
不限 |
路桥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
中学音乐 |
1 |
不限 |
路桥 | ||||
中学信息技术 |
2 |
不限 |
路桥 | ||||
初中科学 |
3 |
不限 |
路桥 | ||||
初中社会 |
6 |
不限 |
路桥 | ||||
小学语文 |
A岗 |
7 |
男 |
台州 |
①路桥户籍:本科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路桥区公办学校现在岗代课教师可放宽至专科)。②路桥区外台州市内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①路桥户籍:35周岁以下(路桥区公办学校现在岗代课教师可放宽至40周岁)。 ②路桥区外台州市内户籍:30周岁以下。 | |
B岗 |
7 |
女 |
台州 | ||||
C岗 |
8 |
不限 |
台州 | ||||
小学数学 |
A岗 |
4 |
男 |
台州 | |||
B岗 |
4 |
女 |
台州 | ||||
C岗 |
6 |
不限 |
台州 | ||||
小学体育 |
5 |
不限 |
台州 | ||||
小学英语 |
3 |
不限 |
路桥 |
本科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路桥区公办学校现在岗代课教师可放宽至专科) |
35周岁以下(路桥区公办学校现在岗代课教师可放宽至40周岁) | ||
小学科学 |
6 |
不限 |
路桥 | ||||
小学音乐 |
4 |
不限 |
路桥 | ||||
小学美术 |
4 |
不限 |
路桥 | ||||
小学信息技术 |
3 |
不限 |
路桥 | ||||
学前教育 |
8 |
不限 |
路桥 |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路桥户籍专科及以上) | |||
特殊教育 |
2 |
不限 |
台州 | ||||
职教音乐 (舞蹈方向) |
1 |
不限 |
台州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专业对口, 要求2017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 |
职教电子商务 |
2 |
不限 |
台州 | ||||
职教财会 |
1 |
不限 |
路桥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
合 计 |
113 |
/ | |||||
备 注 |
1、年龄计算方法: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年龄计算方法同上。 | ||||||
2、户籍的界定:截止通告发布之日。高考时路桥户籍,迁到高校后现仍在高校的视同路桥户籍。 | |||||||
3、路桥籍师范类毕业生界定:高考当年户籍或学籍在路桥,且现路桥户籍,2006—2015届师范类毕业、省教育厅浙教师〔2003〕179号文件批准的成教师范类毕业、2002届黄岩师范毕业生(须取得大专毕业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