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第一中学2011年在职教师招聘简章
根据新沂市第一中学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经研究,面向全市公开招聘部分在职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数学:3人 英语:4人 物理:2人
二、报名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师德高尚。
2.公办身份高中在职教师。
3.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县级以上名师、青年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青年优秀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岁(196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基本条件
(1)资历条件:近五年在高中任教、有一轮大循环经验或在高三任教超过三年且任班主任时间不低于三年。
(2)职称条件:必须具备中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基本要求:
①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
A、具有新沂市及以上名教师、青年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青年优秀骨干教师称号;
B、在新沂市高中优质课评比中获得学科一等奖;
C、在徐州市高中优质课评比中获得学科一、二等奖;
D、近五年内个人获得过徐州市以上单项表彰一次;
E、近五年内个人获得过新沂市委、市政府表彰或新沂市教育局、人社局联合表彰或新沂市教育局表彰的“十佳”一次以上(含一次)。
②同时要求近六年所任教年级在质量评估考试、学业水平测试、高考中至少获得一次新沂市前两名。
6.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师德师风问题、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1年8月13日—15日 新沂市第一中学校长办公室
四、招聘程序
1.资格审核:应聘者填写《新沂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在职教师报名资格审核表》,并上交相关材料(原件审核,复印件留存),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可进入下一环节。
2.能力测试:由市教育局选聘专家组对参评教师基本材料进行审核,合格后进行课堂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3、组织考核:由专家组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定。
4、研究确定:专家组将综合评定情况提交教育局党委,由教育局党委研究确定最终录用人选。
五、工作要求
1.报考人员要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
2.市教育局监察机关将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对在此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六、特别说明:本次招聘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为确保招聘质量,也可根据考核情况适当调整招聘岗位人数。
七、本简章由新沂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新沂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