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政府办公会议纪要精神和丰县中等专业学校专业教师需求实际,决定招聘专业教师17人。
一、专业教师招聘
(一)招聘岗位
专业教师共10人,其中:建筑类3人、农业2人、烹饪1人、机电类1人、经贸类1人,平面设计1人,舞蹈1人。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素质好。
2.高中起点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3.年龄不超过35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符合相应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违反治安管理法受过行政拘留或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的;
(2)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查阅毕业生有关材料、面试的办法,具体如下:
1.查阅有关证件。
2.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面试时间10分钟,顺序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决定。)
二、“能工巧匠”招聘
(一)招聘职位
建筑2人、数控类1人、普车1人、焊工1人、烹饪1人、家政1人。
(二)招聘条件:
1.企业“能工巧匠”需取得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证书、行业专家、建筑类需取得工程师以上证书;技能大赛选手需为取得技师技能证书以上并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者。提供证书原件,经现场技能考核认证。
2.应聘者具有在一线工作的经验。
3.应聘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特殊情况可据学校需要而定。
4.具有符合相应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违反治安管理法受过行政拘留或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的;
(2)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三)招聘办法:
(1)面试答辩:分值20分。(面试时间10分钟,顺序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决定。)
(2)技能考试:分值80分。参照国家职业资格标准(技师),根据实习指导要求考试。
三、报名地点及招聘时间
2014年7月13日发布招聘公告。应往届毕业生及符合条件人员于2014年7月23日—7月25日在丰县中等专业学校现场报名,2014年7月28日在丰县中等专业学校现场招聘。
四、报名要求
1.应往届毕业生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校期间获奖证书、专业技能资格证书。提交以上证件、材料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时根据要求如实填写相应《报名表》,详见附件1。交近期正面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五、录聘
拟录聘人员名单公示一周,凡在公示期间举报经查实属弄虚作假者,取消录聘资格,公示期满,由县中等专业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
六、待遇
1.聘用人员工资方式由合同约定,实行结构工资制,基本工资和课时津贴,工资来源渠道由县财政列入预算管理。
2.聘用人员岗位列入2015年度全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计划,参加公开招聘。
联系电话:丰县中等专业学校0516-89280296 13914800009 13952126059
江苏省丰县教育局
江苏省丰县人力资源保障局
二0一四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