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为阎良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教师14人。具体招聘岗位、专业、名额及资格条件详见《阎良区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一览表》。 二、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至今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自费生和已首次就业人员,部分岗位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大专学历毕业生限阎良区生源或具有阎良区常驻户口的人员)。本科及以下学历的考生年龄在28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年龄在3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2、根据岗位所需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符合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要求; 3、基础理论扎实,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 4、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条件以招聘简章中各岗位要求为准。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通过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公示、报备、聘用等步骤实施。为了体现公平竞争,岗位招聘名额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低于1:3时,原则上减少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但对个别紧缺专业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考生可从阎良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下载报名登记表)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1日-6月7日(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7日下午6:00。 2、报名地点:阎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一楼大厅(前进路95号)。 联系电话:029—86866082 联系人:刘勃 3、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中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并须本人持身份证、报到证、西安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毕业证、学位证(2011年毕业的人员须持学生证和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2张。经现场资格初审合格者只可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4、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标准收取。笔试每人收费100元,在现场缴费。 5、领取准考证:2011年6月13日-6月15日(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已完成报名程序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收费票据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考核 采取笔试、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2011年6月18日(星期六)笔试(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具体内容及时间如下: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公共科目×50%+专业科目×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岗位应招人数1:3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但对个别紧缺专业岗位,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面试的人员,形式是面审,面审时带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原件,2011年毕业的考生还需持学生证、毕业学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的原件,往届考生还需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报到证原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的原件。以上所有材料及证件均须复印一套留存备案。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由同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予以递补。(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以说课方式进行,面试方案另行制定,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每个岗位按应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综合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4、体检:体检医院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5、考核政审: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主要考核内容有:学习成绩、现实表现、思想品德、组织协调能力、资格条件及回避等。提交材料为:学校鉴定或个人档案、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6、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阎良区政府公众信息网、阎良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根据有关规定,凡在报名、考试、体检和考核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律取消资格,责任自负。 7、报备:公示结束后,将公示无问题的人员名单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8、对体检或考核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空缺的名额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三)聘用与管理 2011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证者一律取消录用资格,不予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照聘用程序进行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简章由西安市阎良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建议关注考试的相关公告。如面试、体检等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组织者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次公开招聘《简章》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和阎良区政府公众信息网、阎良教育网发布,后续招聘信息均只在阎良区政府公众信息网、阎良教育网发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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