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人才队伍,促进学院跨越式发展,根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鄂二师院行【2010】102号)文件精神,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现面向全社会招聘优秀师资人才。引进的人才除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外,还需要符合院系提出的其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
2. 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3. 副教授必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二、注意事项
1、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和有关资料邮寄或送达各院系和人事处各一份。
2、求职材料要详实、可信,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所在学校,同时向社会公布。个人求职材料不退,请自留底本。
三、具体招聘岗位及院系联系方式(见附件)
四、人事处联系方式
电 话:87943806 邮政编码:430205
通讯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二路29号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