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停办晋江市嘉辉中学(养正中学分校)的批复》(泉政函[2011]96号),经研究,决定面向嘉辉中学分流人员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嘉辉中学停办后尚未分流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计划招聘专任教师3名。
三、招聘条件
1、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高级中学或职业中学教师资格证;
3、体检达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办法
1、时间:2012年1月16日。
2、地点:晋江市教育局人事科。
3、报名材料:报名表及相关材料(见附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招聘办法
(一)考试
2012年1月18日左右,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对指定的教材(范围:高一年上册报考人员任教学科)进行片断教学及现场答辩,满分100分,其中撰写教案占10分(时间60分钟),片断教学占60分(时间15分钟),现场答辩占30分(时间3分钟)。
(二)体检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按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三天内提出申请,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的即取消聘用资格,出缺的岗位不作相应递补。
(三)综合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报考人员在校任教期间各方面的表现,以及计生和综治等情况,考核方式主要为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调查了解情况等,考核合格者方能聘用。若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晋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85660294,85660287。
2、本次教师招聘提请晋江市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5-85697558
晋江市委编办
晋江市公务员局
晋江市财政局
晋江市监察局
晋江市教育局
201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