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幼儿园格林分园(盐城市格林幼儿园)2015年招聘公告
盐城市格林幼儿园是盐城市幼儿园分园,国有民办性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人。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幼儿园教师,计15人;
2.幼儿园保健医生,计1人;
3.国画专职教师,计1人;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岗位 |
基本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幼儿园教师 |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具有与幼儿教师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符合省、市相关文件对托幼机构工作人员的健康要求。 |
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或其它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自考、函授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拟在2015年7月1日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
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男女不限。 |
保健 医生 |
全日制医学院校医护师(士)毕业,临床、医学、护理及保健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有执业医师或护士资格。 |
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男女不限。 | |
国画专职教师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国画特长,持有或拟在2015年7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
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男女不限。 |
三、招聘方法与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11日----2014年3月1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盐城市幼儿园办公室(盐城市建军中路78号)
(3)联系人:张老师 江老师
(4)联系电话:0515—88325533
(5)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5年应届毕业生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背面均写上名字)。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
3.考核。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由盐城市格林幼儿园组织实施。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采用闭卷的形式,总分100分,按照申报岗位类别分别由高到低排序,并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
面试:根据申报岗位类别分别进行考核。
申报岗位 |
面试考核内容 |
幼儿园 教师 |
主要考核应聘者绘画、弹唱、舞蹈和课堂教学能力,总分100分。 (1)绘画:20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命题画。 (2)弹唱:20分。自备曲目钢琴弹唱。 (3)舞蹈:20分。自备舞蹈表演。 (4)课堂教学:40分。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独立进行备课和上微型课。 |
保健医生 |
答辩,主要考核应聘者实际解决问题能力,总分100分。 |
国画 专职教师 |
主要考核应聘者国画技能和课堂教学能力,总分100分。 (1)国画技能:30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命题国画。 (2)幼儿国画课堂教学:70分。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独立进行备课和上课。 |
根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进行积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总分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和考察)。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察。体检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由市格林幼儿园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5.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
6.聘用。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7月1日前提供与所学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专职教师聘用后,需在两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聘。
7.待遇。不低于市内同类幼儿园教师待遇。
五、其他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不得持虚假材料报名,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