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幼儿园教师招聘
一、招聘计划:共6人,详见下表。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招聘岗位 |
所需专业 |
人数 |
学历要求 |
其他条件 |
长安区第一幼儿园 |
全额事业 |
教师 |
学前教育 |
2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限陕西籍免费师范生;具备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 |
长安区第二幼儿园 |
教师 |
学前教育 |
2 | |||
长安区第三幼儿园 |
教师 |
学前教育 |
2 | |||
合计 |
6 |
二、招聘对象
为陕西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专业免费师范毕业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备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学历要求;
3.截至2015年7月1日,须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4.身体素质符合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要求;
5.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1、时间:2015年1月15日9:00——16:30
2、地点:长安区第三幼儿园
3、所需材料:有应聘意向的学生持身份证、学生证、免费教育协议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携带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递交个人简历、现场填写报名表。
四、考核面审
报名及资格初审结束后,组织应聘考生参加考核面审,考核面审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考核面审时间定于2015年1月17日,地点定于长安区第三幼儿园。
五、签订协议
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择优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
六、待遇
新录取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后纳入我区事业单位编制,享受规定待遇。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