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明县第一中学招聘简章
添加时间:2015-01-13
一、学校简介
东明一中建校于1951年,是省级规范化高中。现有98个教学班,在校学生6200余人,教职工443人。
近年来,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连续多次被菏泽市教育局授予“高中教学先进学校”称号,是市级文明单位,山东省教学示范学校,山东省素质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依法治校先进单位,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合作学校。东明一中正乘势而上,积极创建“教育质量一流、办学特色鲜明、富有时代精神”的品牌学校。
二、报名条件
1、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于律己,恪尽职守,遵纪守法,工作热情高。
2、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应届师范类毕业生不受此限),优秀应届毕业生、奖学金、优秀班干部等荣誉称号获得者优先,菏泽及菏泽周边户籍毕业生优先。
三、招聘的岗位设置
学科专任教师(20人):语文4人;数学3人;外语3人;物理2人;化学2人;生物1人;政治1人;历史2人;地理2人。
四、招聘流程
1、个人申请。招聘简章公布即日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向所在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并报送个人相关材料。同时请把您的个人简历发至招聘单位。(发送至邮箱:dmhxl2010@163.com;邮件主题:姓名—毕业学校—学历—专业—联系电话。)
学校联系电话:
0530—7216221(办公室)
13905305087(尹校长)
13869797895(黄校长)
2、资格审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自荐书、学校推荐书或介绍信、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各种获奖及考级证书等相关材料。
3、面试考核。对资格审定合格的教师,将统一组织面试考核。考核方式包括面试及现行高中学科教材的说课。学校提供说课教材及课题内容,说课时间10分钟左右。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入选人员。
备注:招聘工作由招聘小组到毕业生所在学校进行,面试、说课时间另行通知。面试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学校与本人签订合同,2015年寒假结束后即可上岗实习。
五、实习期及聘用后待遇
实习期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发实习期工资,和学校老师一样享受学校的岗位津贴补助。从2015年9月1日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后办理事业单位人事代理关系,工资按人事、教育部门核发的正式在岗人员标准执行,并购买相关保险。根据“逢进必考”的原则,学校聘用的教师须要参加县人事、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经考试合格方能获取编制。学校将对聘用的教师作为重点人选进行培养,直至获取编制。未尽事宜,随时恭候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