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合同制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为切实解决我区教师结构性缺员问题,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教师80人,其中小学65人,中学15人。
科目学段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政治 |
体育 |
音乐 |
美术 |
小学 |
25 |
15 |
10 |
5 |
5 |
5 | |
中学 |
4 |
5 |
5 |
1 |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身心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任职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其中小学应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中学应具有中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3.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市级及以上模范(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者优先录用。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3日—16日
2.报名地点:未央区南康村小学(公交六公司专用道向东200米)
3.报名需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及各种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答辩、才艺展示等形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说课60分,答辩25分,才艺展示15分。
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面试成绩高低次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说课成绩高低确定次序)
(三)体检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名额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本人自理)
(四)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问题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后月工资2300元,并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五项保险。
五、附则
1.凡在报名、面试、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必须确保填写的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3.本公告由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201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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