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雁峰区关于调整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条件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因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部分学科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经研究,决定对我区教师招聘部分学科招聘条件进行调整并延长报名时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调整延长为:
时间:2015年1月15日-1月17日
地点:雁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六楼(先锋路5号)
二、招聘条件调整详见下表:
雁峰区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资格条件调整表
招聘岗位 |
调整情况 | |
小学语文 小学英语 小学体育 初中化学
|
原条件 |
面向衡阳市各县(市)、区的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 |
调整后条件 |
面向全社会的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 | |
原条件 |
须有5年及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和近五年(2009年-2013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 |
调整后条件 |
须有3年及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和近三年(2011年-2013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 |
原条件 |
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全国优秀教师、省优秀教师、省级特级教师、省骨干教师、省级劳模;省级以上教育科研研究成果奖;市级优秀教师、十佳教师;市级以上优秀班主任;市级骨干教师;市级以上课堂教学现场比赛(含说课比赛)一等奖获得者;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县级骨干教师。 | |
调整后条件 |
增加“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师德先进个人、十佳教师、优秀班主任;市级论文比赛及参与课题获奖者”; | |
幼儿园 |
原条件 |
幼儿园教师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
调整后条件 |
幼儿园教师具备全日制学前教育中专学历或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 |
原条件 |
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 | |
调整后条件 |
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 | |
原条件 |
具有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幼儿园工作经历; | |
调整后条件 |
取消“具有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幼儿园工作经历”。 |
咨询电话:(0734)8535404
衡阳市雁峰区公开考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