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2015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普事聘公201504号)
为补充我区2015学年幼儿教师需求,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8名。
二、招聘对象基本要求
1.拥护党的领导,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志于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为社会服务意识。身体健康,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
3.2013年至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须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须有学校证明。户籍不限。
三、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形式,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数的2倍。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或取消。
1. 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月20日12:00前,将《2015年舟山市普陀区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送到jwrsk@mail.ptec.gov.cn邮箱。
2. 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19日(周一)—1月20日(周二),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携带本人身份证、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历届生持毕业证书、报到证;应届生持学校统一制作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等与自荐材料中内容相关的证明件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好《2015年从高校毕业生中招聘教师现场报名登记表》。
3. 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在1月21日到普陀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现场确认参加考试。网上报名者携带现场报名者所规定的材料。
普陀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2号楼5楼515室,邮编:316100,电子信箱:jwrsk@mail.ptec.gov.cn,联系电话:0580-3015454。
报名者要对所出具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应聘。
四、考试
考试为面试,时间为1月22日。考试内容如下:
1.上课(50%)
按照指定内容,组织教学活动(其中音乐类综合素质占上课的40%)。时间15分钟左右。
2.命题绘画(20%)
根据指定主题用油画棒创作一幅儿童画。相关材料由考场提供,时间30分钟。
3.案例分析(30%)
(1)根据提供的案例,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理论口答分析。时间10分钟内。
(2)回答即时提问。
当成绩并列时,按上课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上课成绩仍相同的,按案例分析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察按照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
不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作本人放弃。本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并毕业生档案转到后,经审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核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3. 聘用人员应服从区教育局分配到相关幼儿园工作,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列入教师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4.须参加由区教育局安排的一个月实习。
5.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2510,区教育局:3028008。
办理聘用手续的具体事项届时另告。
七、信息发布平台
1.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ptrlsb.gov.cn)。
2.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ptec.gov.cn)。
其中,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80-3015454。
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