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宜春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采取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方式补充招聘缺额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引进对象、要求与待遇
1.对象:尚未取得国家机关、事业等单位正式编制的国内高校2014届、2015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本科层次或研究生层次所学专业为师范类)。
2.要求: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本科或研究生层次所学专业均可),具备相应层次、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成绩优秀,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3.年龄:年龄在28周岁以内(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4.待遇: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人才引进方式
宜春市人社局、市编办、市教育局联合组织市直学校实施,引进学校与研究生直接见面,双向选择,经过面试程序后,择优录用,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四、人才引进学校及计划
高中:宜春三中地理1名;
初中:宜春实验中学历史1名、生物1名,宜春八中语文1名、英语2名、政治1名。
五、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1月6日)。将市直学校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才信息在宜春教育网、宜春人事考试网同时发布。
(二)网上报名(1月7日-21日)。研究生填写报名表,投递到报考学校指定邮箱,每位研究生限报一所学校。
(三)审阅材料(1月22日)。用人学校审阅研究生报名材料,报市人社局、市编办、市教育局同意后,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阶段人员,由用人学校电话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
(四)组织面试(1月25日)。面试形式为试讲,面试地点:宜春八中;面试时间:2015年1月25日8:30开始,面试结束后公布成绩。
(五)现场签约(1月25日)。根据面试成绩,按各岗位由高到低确定拟签约人员,经市人社局、市编办、市教育局等部门审核通过,现场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2014届研究生签订由用人单位统一印制的协议书,2015届毕业生签订毕业学校统一印制的协议书)。签约对象可递补1次,但面试成绩须在75分以上(含)。
(六)考核体检。毕业生正式到岗之前,宜春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组织对学生的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协议。
(七)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公示。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宜春市人事考试网、宜春教育网上进行公示。
(八)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引进人才结果报宜春市政府人事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录人员聘用等手续。
六、其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录用资格: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2.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者;3.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4.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5.放弃聘用资格者;6.法律、法规及其它规定不准聘用者。
七、联络方式
宜春市人社局: 高 锋 0795-3272805
刘瑞平 0795-3271152
宜春市教育局: 周 坚 0795-3998126
宜春三中: 冷龙峰 0795-3273407
ycycsz@163.com
宜春实验中学: 王晓鹏 0795-3229292
ycsyzx2003@163.com
宜春八中: 刘成斌 0795-3562011
ycbz7055@163.com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春市教育局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