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同意宜丰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14年应届免费师范生。
2、江西师范大学硕士生和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计划
共招聘高中教师7名,分别是:英语2人,物理1人、化学1人、生物2人、体育1人。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招聘对象院校进行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8日至6月16日中午12:00
2、报名地点:宜丰中学行政办公室(咨询电话:0795-2782527)。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报考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优秀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相关证件。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不得更改。
(三)资格审查。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查,合格者电话通知参加笔试。同一岗位报考人与招聘人数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资格条件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试讲,均采取百分制计分,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组织专业文化考试,考试时间:2014年6月24日下午
2:30-5:00。考试地点:宜丰中学。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择优确定试讲人员。如遇末位分数相同者,一并入围。
2、试讲。试讲采取当场打分。应聘对象抽签确定试讲顺序。试讲时间为2014 年6月25日下午2:30开始。
(五)体检。笔试和试讲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考核人员。如出现末位分数相同者,试讲分数高者入围。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再按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政审。体检合格后,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全面考核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及自愿放弃者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对确定的拟招聘人员进行聘用前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八)试用。公示期满,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予以试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与用人单位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工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其它福利享受单位正式职工同等待遇。
(九)正式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报县编委会研究同意后,按程序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四、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实施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795-2765230
中共宜丰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