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三江第一高级中学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发展需要,建三江管理局第一高级中学面向社会招聘各学科优秀高中教师。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综合考评、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招聘计划
学科 |
语文 |
历史 |
地理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合计 |
数量 |
2 |
1 |
1 |
1 |
2 |
1 |
8 |
三、招聘条件
(一)总体要求: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工作安排;为人正直,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品行;有奉献精神,自愿到建三江一中任教;无违法乱纪行为。
2、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规定。
(二)成手教师招聘条件:
1、具有中学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符合教师法规定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
2、年龄要求:中学一级教师,男36周岁以下,女33周岁以下;
中学高级教师,男40周岁以下,女37周岁以下;
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年龄男可放宽到43周岁;女可放宽到40周岁;
省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劳动模范、中学特级教师年龄男可放宽到45周岁;女可放宽到42周岁。
3、胜任大循环教学,至少带过两届高考毕业班,多年任高三把关教师者优先。
4、特级教师和省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优先。
(三)应、往届大学毕业生招聘条件:
1、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一表毕业以上学历;
2、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3、所学专业、所教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不允许跨专业报考;英语专业应取得专业合格证书;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测试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其它学科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具有相应的计算机等级证书。
4、大学期间担任班干部、学生会干部,学习成绩优异者优先,建三江管局毕业生优先。
四、相关待遇: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比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参加企业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12月7日。
2、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联系电话:0454-5735912 联系人:王妍俏
5、资格审查:应聘者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供审核: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高考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或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名册三联单复印件(要求盖有学校公章)。
(2)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免冠两寸彩照1张,一寸彩照4张。
六、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课堂教学考核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一)笔试内容主要是与招聘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以高中相应专业基础知识为主)。笔试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计划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主要采取个人简介、现场答问等形式,主要考核成应聘人员的内在、外在气质、形象、行为举止,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三)课堂教学:主要考核应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详见考务方案)。课堂教学满分100分,低于50分者不予聘用。
(四)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10%+课堂教学考核成绩×50%,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课堂教学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标准按照《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学校统一组织拟录用人员到建三江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被体检者承担。
(二)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对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报管理局招聘办同意后,分岗位、按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录用
(一)按照考试、考核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九、招聘工作组织
管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招聘程序,管局纪检委负责监督。
组 长:李荣华; 副组长:陈兆明、崔锡印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三江一中综合科
主 任:焦 初
成 员:管局人社局人员、教育局人员、纪委人员、用人单位人员
建三江管理局第一高级中学
建三江一中简介
黑龙江省农垦建三江管理局第一高级中学简称“建三江一中”,1980年建校,是黑龙江省示范高中,位于黑龙江省富锦市——农垦总局建三江管理局迎宾路35号。学校建筑面积62000平方米,现有76个教学班,在校学生3800余人,教职工317人。
几年来,学校高考成绩连续在农垦总局名列前茅。2014年建三江一中高考,创建校以来进段总人数新记录:二表A以上进段人数突破1000人大关,达到1025人,列总局第一名;重点本科进段304人,进段人数名列总局第二;优秀生:600分以上40人,文、理进入农垦总局前20名有6人。
由于各项工作成绩突出,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创新学习先进实验学校”、“黑龙江省新课程改革先进单位”、“黑龙江综合治理先进单位”、“黑龙江省创新教育实验先进学校”、“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先进单位标兵”、“黑龙江省工人先锋号”、“巾帼示范岗”、“黑龙江省德育先进集体”、总局先进党委”、“总局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工作先进单位”、总局“双优学校”、“两全学校”、“文明标兵”、“总局劳模单位”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