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录教师公告
根据《关于佳木斯市事业单位实行公开招聘人员的实施意见》(佳人保发[2011]81)的规定,经佳木斯市政府同意,决定为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录教师2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类别与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21人。其中招聘普通高中教师7人,初中教师12人,小学2人。
具体岗位:
第二中学(省级示范性高中)4人:生物1人、物理1人、历史2人。
第十一中学(省级示范性高中)3人:生物、英语、心理各1人。
第五中学(初中)3人:生物、地理、历史各1人。
第十六中学(初中)7人:语文、数学、物理、英语、生物、政治、地理各1人。
朝鲜族基础教育中心4人:小学数学2人,小学体育1人,初中化学1人。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师范类院校2015届全日制本科或研究生。以应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为主,以其他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为辅。
(二)招聘条件
1、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2、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3、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能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任务。
4、年龄:本科生26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学历:
(1)市直属省级示范高中,必须具有普通高校统招重点本科或统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具备高中教师资格。特需学科(大学个别专业设置少,培养人才断层,毕业生生源不足,而学校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又特别需要的个别学科,主要指小学科)的教师可视具体情况适当放宽学历要求,但不得低于普通高校统招本科学历。以统招硕士研究生、免费师范毕业生为补充新进教师的重要渠道。
(2)市直属初中,必须具有普通高校统招本科以上学历,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且在同届毕业生中综合排名为优秀等次或前50%(由毕业学校提供相关证明)。
6、以上原始学历标准均不含三表。
7、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
8、免费师范毕业生优先。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本人现场报名并填报相关表格。
(二)现场报名时间:
12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12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5:00
联系人: 二中 房玉玺 13945455826
十一中 冯晓升 13945453176
五中 尹爱钧 13836605460
十六中 牟振宇 18545408188
朝鲜族基础教育中心 柳美兰 13845475733
(三)报名地点:招聘会现场。
(四)报名时需提交的有关材料:
《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一份(考生自己下载),个人简历、教师资格证(2015年8月前必须取得,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大学学业成绩单(教务处加盖公章)、高考录取单(教务处盖章)、普通话证书、计算机及英语等级证书及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套;1寸同底近期免冠照片1张。
四、考核方式:按应聘者报考学校及岗位进行考核。
(一)考核项目共三项,分别是资历评价、教学能力测试、专业素质测试,满分100分。其中资历评价于报名时进行。另两项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范围为现行应聘学校相应学段教材,试讲内容由考生自己确定,测试顺序现场抽签确定。每位应聘者备课30分钟,试讲15分钟,试讲结束后现场抽取答辩题目进行答辩。评委根据应聘者试讲和答辩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打分。所得平均分数,即为该应聘者的面试成绩。面试达不到70分的,不予录取。
(二)专家组考核评委由5人组成。用人单位评委担任主考官,其余考官由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从专家组中随机抽取。
五、体检
对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交体检医院;体检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办法进行。
若体检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六、录用及公示
根据招聘计划,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人选,市人社局对拟录取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合格人员填写《佳木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由市人社局发放《佳木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
七、待遇
凡录取到我市教育局指数学校任教的毕业生,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工资按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程序办理编制、人事、经费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手序。
八、说明
此次招录学校均为佳木斯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佳木斯市教育局管理。
1-2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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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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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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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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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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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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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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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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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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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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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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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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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年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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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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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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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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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年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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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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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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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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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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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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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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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测试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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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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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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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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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教学经历简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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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因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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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到高校现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我已仔细阅读了《佳木斯市教育直属学校到高校现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理解其内容,符合报考条件。我郑重承诺:
一、在试讲中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务人员的管理,如有作弊行为,取消报考资格。
二、本人档案完整,用人单位在档案审核中,若发现关键材料缺失,且在一个月内本人无法提供完整,用人单位可不予聘用。
三、本人在此次应聘过程中所提交的证件、证书、高考成绩(2015年毕业生所在学校证明)、录取层次和《报名表》等有关应聘材料皆真实有效,若有虚假,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聘用关系。
四、2015年毕业生必须保证在2015年8月15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和学位证。否则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关系。
五、本人信守聘用合同,保证在合同规定期限内,自觉履行职责,不私自毁约。如果本人单方面提出解除协议,需向用人单位交纳伍仟元违约金。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存入应聘者个人人事档案、一份用人单位留存。
承诺人(签名):
承诺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