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文件要求,结合所属事业单位实际,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坐落于哈尔滨市江北大学城。学院前身为黑龙江农垦卫生学校、经济学校、师范学校。2001年3月,晋升为高职学院;学院占地面积近40万平方米,校舍15.1万平方米,资产总值3.64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298万元,馆藏图书55.2万余册。设有食品工程分院、经济管理分院、护理分院、制药工程分院、师范教育分院、计算机与艺术传媒分院等6个分院,体育、思想政治理论课2个教学部和1个创业中心,开设绿色食品生产与经营、食品加工技术、生物制药技术、护理、会计电算化、学前教育等44个专业。拥有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农业部与财政部支持建设的实训基地5个。在校生7200余人,在20多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毕业生就业率高、专业对口率高、用人单位满意度高。现根据学院专业建设需要,拟公开招聘人员10名。
(二)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
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是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高等职业学院。黑龙江省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黑龙江省文明单位标兵。学院坐落于哈尔滨市宾西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设有农学系、机电工程系、动物科学系、森林资源系、建筑工程系、经贸系等。开设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三维动画设计、食品营养与检测、畜牧兽医、建筑工程技术、生物制药技术、园林技术、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等60个专科专业,24个中专专业。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4个、省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8个。现根据学院专业建设需要,拟公开招聘教师14名。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二)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统招本科起点;统招本科毕业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统招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省政府黑政发【2009】30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可在2013年9月17日9:00至2013年9月23日16: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http://221.208.247.70::8000/index.aspxs)选择事业单位招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可在2013年9月17日9:00至2013年9月24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取消当前岗位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3、现场资格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9月28日9:00~16:00带2张1寸照片(与上传电子照片同底)、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考生需携带校方出具的在校证明和学历证明)到报考单位现场确认并缴费。未按时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或达不到标准的,取消该报名者参加考试的资格。(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4、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按缴费人数计)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特殊情况下,可适当降低比例。
(4)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填注,否则后果自负。
(6)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考生参加笔试时需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笔试内容主要以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满分为100分。
考试日期为2013年10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前,请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确认时间:2013年9月27日8:30~11:30,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9楼928室,电话:(0451)82672269。
笔试后折算笔试总成绩,公式为:笔试总成绩=专业知识+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不低于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面试采取试讲、实践操作或答辩等方法(具体内容及要求请进入面试考生与招聘单位联系),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4、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笔试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核算后计算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照招聘人数与岗位数1:1确定拟聘人员。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专业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和审批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审批手续。
(五)监督
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监督电话:省纪委监察厅驻省农垦总局纪检监察局,电话:(0451)55198210.
五、招聘纪律
招聘单位和参加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
对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假舞弊的;
(三)有其他违纪情形的。
监督电话:(0451)55198210(黑龙江省纪检委监察厅驻农垦总局纪检委监察局)
六、联系方式
(一)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
差额拨款副厅级事业单位。联系人:梁琳、冯志丹
联系方式:(0451)88122167电子信箱:nkzy-rsc@163.com
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3号。
(二)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
差额拨款副厅级事业单位。联系人:刘成达、杨玉贵
联系方式:(0451)53980632、53980696电子信箱:qalcd@163.com
地址:哈尔滨市宾西经济开发区大学城1号。
附件:省农垦总局2013年下半年所属院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