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中学教师和50名小学教师。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合同管理”和“公平、公正、公开、阳光操作”的原则。
二、领导机构(略)
三、招聘学科及岗位
(一)中学教师岗位22名。
学 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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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科 岗 位 | |||||||||
合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生物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体育 | |
中学 |
22 |
5 |
4 |
3 |
3 |
1 |
1 |
2 |
2 |
1 |
备注 |
1、含海南省教育厅统一招聘联东中学学科骨干教师4名(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物理1名);
2、含录用海南省“硕师计划”教师3名(语文2名、数学1名)。 |
学
校 |
学 科 岗 位 | |||
合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
小学 |
50 |
17 |
17 |
16 |
(一)中学教师招聘对象:具有中学教师资格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对口。
(二)小学教师招聘对象:具有小学教师资格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
(四)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胜任中、小学教学工作。
(五)身体健康、仪表端正、口齿清楚,经体检符合标准。
(六)年龄限在35岁以下(即1976年7月1日后出生)。
(七)2008、2009、2010年已被聘用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六、招聘程序
(一)公告
在文昌市广播电视台、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文昌市教育信息网等媒体上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10日—6月15日。
2、报名地点:文昌市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要求:报名者要提供下列资料(1)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验原件收复印件);(2)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提供计划生育证明;(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主要是指政治思想、品行表现和是否吸毒、斗殴、赌博等不良行为以及工作态度);(4)在职人员应聘的,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证明;(5)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相片2张。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按以下要求上交电子照片(以本人身份证号码命名):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照片为白色、蓝色或红色的纯色背景;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形;图片规格:文件大小50k以内;图片格式:JPG/JPEG。如使用不合格的照片,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核。
经审查合格后办理准考证(6月22日—24日到市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4、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或取消计划招聘的职位。
(三)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分为教育公共知识考试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
1、考试内容:
(1)笔试内容:
教育公共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改革、基础阅读写作能力等,主要考核考生运用相关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
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小学分设语文、数学、英语3个专业;中学分设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9个专业。学科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以教育部制订颁发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相应学科)为依据,重点考查考生适应中小学教学需要的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各学科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可从“人民教育出版社网站:http://www.pep.com.cn/”或其它网站下载,也可在书店选购)。
教育公共知识考试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按4:6计入笔试总成绩。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养和学科教学基本功,采取答问形式进行评价考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计入综合成绩总分。
2、考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教育公共知识考试时间为2011年6月26日上午8:30—9:30;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2011年6月26日上午10:00—11: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时间:2011年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面试地点:文昌华侨中学。
七、招聘录用办法
(一)招聘工作采取定岗招聘的办法。对应公布的招聘学科岗位,应聘者自主填报志愿竞聘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学科。
(二)笔试采取封闭形式统分,依据笔试总成绩按学科招聘人数以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对象。
(三)根据各学科招聘岗位数,按照竞聘者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用。
(四)录用的教师教育公共知识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都要达到及格(60分)以上。
(五)录用的教师,由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到空编空岗的学校。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
(六)若有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则从该系列按高分到低分递补空缺。
(七)向社会公示招聘情况,接受社会监督(7个工作日)。
(八)拟录用人员,集中在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后,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1年。
(九)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签订5年期限劳动服务合同(含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工资待遇:按我市现行工资标准执行,由市财政发放。
(十一)试用期满后,被录用的教师应在所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才能申请流动。
(十二)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核准。
八、招聘工作纪律
(一)教师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应树立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对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在招聘工作开展过程中,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举报不正之风现象。举报电话:63330871(市纪委信访室); 63227892(市教育局监察股)。
文昌市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201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