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丛台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面试实施办法
丛台区2014年招聘教师笔试工作已顺利结束,根据《2014年丛台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实施办法》要求,特制定面试实施办法如下:
一、面试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面试地点、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丛台区实验小学;面试时间见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讲课与现场问答的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讲课满分为80分,回答问题满分为20分。讲课时间为10分钟,现场问答时间为3分钟。时间终了,无论考生是否完成应立即结束并退场,不得超时。
四、面试范围
参加面试的考生,讲课统一使用《九年制义务教育》上册现行教材。语文、数学、英语为冀教版教材,音乐为人民音乐出版社教材。考生不准携带任何教材进入考场。现场回答问题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教法和本学科专业知识等。
五、面试分组
面试按专业分为8组进行。语文采取“蛇形分组法”分为3组,每组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名取前5名进入下一环节;数学采取“蛇形分组法”分为2组,每组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名取前5名进入下一环节;英语采取“蛇形分组法”分为2组,每组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名取前5名进入下一环节;音乐分为1组,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名取前5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评委从外地聘请,每组7名。设主考官1名,考官6名。
六、面试流程
面试当天考生要在上午7:00到达指定考点,持身份证、准考证进入候考室。根据各科目笔试名次进行抽签(笔试分数并列的以面试准考证序号排列,小号列前),决定面试顺序,并按顺序分别进入备考室和面试室。每位考生备考时间为30分钟。面试时间结束,考生立即离开考场,到考点大门外等候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5位评委平均分(分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果分数并列,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四位)作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并在考试当天考点门口予以公布。
七、考生注意事项
(一)面试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考生报到后要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及其他有关说明,按时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二)所有面试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及书面材料进入封闭地点和面试考场。
(三)面试考生必须听从引导人员的安排,按抽签确定的顺序进行面试,不得提出违背本办法规定的其它要求。
八、工作监督
丛台区纪委监察部门将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凡发现面试工作中有违纪违法行为,请监督举报。
此办法由丛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决定。此办法由丛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丛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