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关于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师范类大学公开选聘50名高层次人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条件
主要面向陕西师大、华中师大、华东师大、北京师大、东北师大、西南大学等6所大学,选聘2014年及以前毕业的且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层次毕业生。同时,具备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可暂不做要求)。
二、选聘数量及专业
邯郸市第一中学、邯郸市第三中学、邯郸市第四中学、邯郸市第十一中学、邯郸市第二十三中学、邯郸市第二十五中学、邯郸市汉光中学等七所学校选聘高层次人才50名。其中,汉语言文学7名、数学与应用数学8名、英语3名、物理学6名、化学2名、生物科学2名、历史学6名、地理科学4名、思想政治教育2名、音乐学2名、体育教育2名、美术学1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名、日语2名、俄语1名、通用技术1名(具体各学校所需专业及人数见附表)。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2014年3月12日至18日,考生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并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学历学位证书或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已就业的毕业生还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269984yuan@sina.com。
四、选聘形式。
1.测评。聘请经验丰富的相关专业教师组成专家小组,进行测评工作。根据报考人员数量,测评采取面试、试讲、笔试等不同方式对考生的讲课能力和技巧以及对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和广泛性进行测试。并按照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和选聘专业计划数额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
2.试用。对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发放拟录用通知书,并安排到相关学校岗位工作,试用期为1个月。
3.考核。试用期满后,由试用单位对拟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通知考生进行体检。对于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资格,按照测评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4.体检。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予以聘用。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测评成绩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医院临时指定。
5.聘用。经试用、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市教育局、人社局为其办理有关毕业生就业手续。聘用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五、相关要求
1.在本次选聘过程中,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始终,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或提供材料情况不实,不符合选聘条件的,直接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本方案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政策咨询电话:0310—6269984。
附件:1、邯郸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选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2、2014年邯郸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选聘高层次人才一览表.rar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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