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提高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经泉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公开选拔泉州第一中学、泉州第五中学副校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泉州第一中学副校长1名,泉州第五中学副校长1名。
二、公开选拔的程序
(一)公开报名、(二)资格审查、(三)统一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四)组织考察、(五)决定任用。
三、公开选拔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国家的教育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政治思想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履行省一级达标高中副校长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管理经验、教育科研能力、决策管理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具有开拓创新和团结协作精神,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资格条件
1.现任(曾任)福建省示范性高级中学、一级达标高中的校级领导,或福建省二级达标高中的校长,或福建省示范性高级中学中层干部、年段长、教研组长(须有两年以上任职经历)。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
3.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现任(曾任)的校领导须具有高中校长任职资格证,福建省示范性高级中学的中层干部、年段长、教研组长如竞聘上任,须在试用期内取得高中校长任职资格证。
4.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教师,近三年年度考核定为"合格"以上,符合任职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体检标准。
干部年龄和任职时间截止至2011年12月1日。
四、公开选拔方法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均可。组织推荐需征得本人同意。
凡符合条件的对象均可按设定的职位报名参加公开选拔,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① 报名表(见附件一);② 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现任(曾任)的校领导须同时提供高中校长任职资格证、职务任命文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③ 近期正面半身一寸彩色照片3 张(照片背面写明单位、姓名)。
2. 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3日-2012年2月1日(工作日上班时间),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2月1日 17:30 前,报名地点:泉州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人:庄辉竑同志,联系电话:0595-22766208,电子邮箱:zhh22766208@126.com。
3.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达到10:1方可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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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形式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是测试竞聘者履行学校行政管理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与能力。笔试成绩合格线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面试。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必须在70 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察程序)。面试内容为测试竞聘者在学校管理、科学决策、组织领导、社会协调、教育科研、片段教学(考察竞聘人选的实际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的能力与水平。
3.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加上面试成绩,得出每个人的成绩总分(保留两位小数)。
4.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两项成绩相加算出每位竞聘对象的得分。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笔试与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考察工作由泉州市教育系统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
(四)决定任用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由市教育局党组研究提出聘任人选,报市委教育工委同意后,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副校长任期三年,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同级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经组织考察合格,按照有关程序或规定办理聘任手续;考察不胜任者,免去试任职务。
五、组织领导
成立泉州市教育系统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开选拔工作的组织领导。
六、其他要求
1.严肃纪律。对违反公开选拔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
2.本方案由泉州市教育系统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监督电话:22783989 、22798807。
学校简介请登录泉州第一中学网站(www.qzyz.com/ct/fjuc/news_show.asp?id=1720)、泉州第五中学网站(www.qz5z.com/common/getfilebyid.asp?id=231241)查看。
中共泉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中共泉州市教育局党组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