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关于做好全州2011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1〕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向州内外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水平或技能水平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1年6月7日—6月9日。报考恩施市民族文工团演员岗位的人员于6月9日前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目测(具体目测时间由考生与用人单位联系),目测合格的凭用人单位证明再按统一时间报名。
(二)报名地点: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恩施市施州大道170号)。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及招聘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
2、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的应届和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并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的,可先报名,凭教师资格证参加面试。报考乡镇小学岗位的应聘者学历为硕士研究生的,其年龄可放宽到32周岁(1978年5月31日后出生)。
3、2011年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凭毕业证参加面试。
4、州内在职人员报名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所报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报名时应提供原工作单位或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6、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高校毕业生报名,应提供《恩施市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见附件一)。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支教生”可报考所学专业,也可报考服务期间所从事的专业。
7、报考乡镇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只报学段及专业,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只报专业,待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再填报具体单位。
8、报名由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核发准考证。
9、报考人数未达到招考岗位数1:3比例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用人单位急需用人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明确意见,可以开考。岗位仅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其笔试、面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才可以聘用。
10、考生年龄计算时点为2011年5月31日,出生日期一律以身份证为依据。
11、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一式二份。
12、报名按每个科目50元收取考试费。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综合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占50%、面试占50%(恩施市民族文工团演员岗位笔试占30%、面试占70%)。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在基层服务满两年以上并考核合格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后再折算。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水平能力测试。笔试成绩的计算:公共基础知识占15%,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占35%(恩施市民族文工团演员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占10%、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占20%)。
2、笔试由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组织实施。
3、领取准考证和笔试时间、地点:6月15日后见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es12333.cn/公告。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考岗位聘用数1:3比例确定。
2、面试方案由用人单位制定,经主管部门审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实施。
3、面试主要测察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包括一般能力、业务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个性稳定性、语言表达能力等。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组织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为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因考生体检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单位较小的可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对考生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查。考核合格的对象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公示期为7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置举报电话,受理举报。因考生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
用人单位根据考核公示情况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提出拟聘对象,由主管部门审核,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用人单位依据备案,按照岗位设置要求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相关待遇,办理人事代理,建立社会保险。
七、招聘岗位
登陆恩施州人事信息网http://esrs.org.cn或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es12333.cn查询。
联系人:高鹏 联系电话:0718-8417978
恩施市民族文工团联系人:覃涛 联系电话:18986845656
中 共 恩 施 市 委 组 织 部
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