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西县教育局关于201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要求和市教育局有关规定,2014年下半年临西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10月9日开始,12月5日结束,现公告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和条件
(一)认定范围:
户籍或工作单位(有人事档案关系)在临西县的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
1.已取得全国统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2.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人员应当具备中等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人员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时间安排
(一)申请人网上申报的时间:10月9日—10月18日。报名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网报入口(参加全国统考合格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其他人员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上申请注册报名。
(二)体检时间:10月27日—31日。考生持贴有与网报同底照片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到临西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表从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下载。
(三)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核时间:11月3日—7日。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临西县教育局师教股进行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核,按照要求统一格式(一人一袋)。
三、申请人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3份(网上申报时自行PDF格式双面打印后要求用A3纸双面复印后折叠);
(二)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四)《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需双面打印2份;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六)《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网上申报时自行打印)2份;
(七)近期蓝底免冠证件照片1张,高39㎜×宽30㎜(无白边与网上注册及申请表格照片同底)。背面注明身份证证号及姓名,教师资格证书上使用;
(八)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份(非师范类);
(九)非本县户籍但在本县工作的需提供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证明2份。
(十)个人在校期间档案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
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按身份证、学历证、普通话证书、考试合格证明书(非师范)顺序排列。
咨询电话:8566252
临西县教育局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