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关于2013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含机考)
报名事项的公告
二、报考条件
(一)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中等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五)在校应届毕业生在最后一个学年,可以持毕业证明书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流程
(一)2013年1月23日至30日,考生登陆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网上报名。考生登陆后经过注册,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照,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考生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对本人报名信息自行修改。
(二)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武警人员证件、户口簿)、学历证明(或在校学籍证明)等材料原件,于2013年1月31日至2月3日到所选定考区报名信息确认点接受现场审核、缴纳报名考试费并签订报考诚信承诺书。(注,因各设区市报名信息确认点正在紧张筹备中,确认点详情请于1月28日后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主页 www.hebeea.edu.cn/ 查询)
(三)现场审核期间,各市考试院(招考办)将对考生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要求考生对相关信息(含身份、学历、报考科目等信息以及诚信考试承诺、缴费凭证等)进行现场核对确认。
(四)审核时如发现信息有误,考生须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更改,重新到报名点进行确认、审核等项工作。考生在审核确认时,须在现场打印的《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签名。考生报名审核信息一经提交,各项信息将不能更改。
(五)未经现场审核确认、未缴纳报名考试费的人员,本次报名无效。
四、其他事项
(一)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有效期为二年,上一考次有未通过课程的考生报名时只需选择未通过课程即可。
(二)笔试(机考)报名费标准为65元/科次。
(三)考生现场审核、信息确认和缴纳考试费用等流程必须由本人履行且在考生网报时所选择考区的报名信息确认点进行,考生不得跨考区进行现场审核、信息确认、缴纳考试费用和参加考试。
(四)准考证格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规定。考生在考试前一周登录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关于笔试其他事项,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www.hebeea.edu.cn/)查询。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31166007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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