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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淄博市周村区教体系统招聘教师计划公告

时间:2011-6-27 14:51:35 点击: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2011年我区教体系统公开招聘部分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今年拟招聘教师67名。具体学科指标和分配计划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订了定向、委培合同,或已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须经原接收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3、身体健康,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

(一)普通中小学教师招聘条件

1、周村区外生源

(1)2011年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研究生(本科段是师范类或非师范类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

(2)2011年应届全日制正规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只限本科学历的中文、数学、英语专业毕业生报考。

2、周村户籍(生源)

(1)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研究生(本科段是师范类或非师范类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

(2)2011年应届全日制正规院校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往届全日制正规院校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

(4)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正规院校非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

(5)1999年后正规院校毕业且毕业后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的中等师范毕业生(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3、在周村教体系统服务且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09年度“三支一扶”毕业生。

(二)特教、幼儿园教师招聘条件

(1)周村户籍(生源)的全日制正规院校特教、学前教育专业的本、专科毕业生,非师范类和往届毕业生需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2)周村户籍(生源)的全日制正规院校音乐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可报考幼儿园教师,有教师资格证书的相同条件下优先,没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先应聘,但须在录用后三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再续聘;

(3)周村户籍(生源)的1999年后正规院校毕业且毕业后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的中等师范毕业生(限特教、学前教育专业,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三)职业中专教师招聘条件

全日制正规院校机械类、汽修类、动画设计类本科毕业生,有教师资格证书的相同条件下优先,没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先应聘,但须在录用后三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再续聘。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24日-2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周村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科(周村区新建中路1号)

3、报名要求

(1)报名时需持身份证、报到证(未发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可持学校出具的师范类XX专业教师资格证、毕业证、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登录周村教育信息网www.zhcedu.com.cn下载)及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四张到报名地点报名。往届毕业生还需持人事代理部门意见或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仅限我区户籍(生源)报考的毕业生需提供户口薄、户籍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能证明是周村生源的其他相关证件。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因本人提供信息有误而影响考试聘用,责任自负;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毕业生的证明)、

(2)笔试考务费40元/科;面试费70元/人(面试前收取);体检费由医院按收费标准实收。

持有效期内《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的毕业生、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的报考人员减免笔试考务费,报名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范围、条件以及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所报学科的要求。笔试结束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再次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面试人员须按要求提交报名时的所有材料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4)每人限报一个学科。考生所学专业与拟聘用学科一致的须报所学专业(周村区生源的本科音乐专业毕业生可选择报考学前教育学科);不一致的,可报考相近学科。研究生及只考公共课的(本科音乐专业除外)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

(5)报考人数达不到相应学科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按实际报考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招聘计划。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该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将取消或核减的计划调剂到其他急需学科(取消的研究生计划将调剂到相应本科段学科),并将调整计划予以公告。

(二)考试

1、考试内容: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课(大学阶段主干课)和公共课(教育学、心理学),教材不分版本。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幼教)、特教专业只考公共课。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各专业实际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教学设计、教学基本功、专业知识等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

参加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招聘的人员参加说课和技能测试(说课占面试成绩的50%,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50%)。

2、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1年7月3日

公共课:上午8:00-9:00

专业课:上午10:00-11:30

2011年7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在周村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科发放《准考证》,逾期不领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将于2011年7月7日在周村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并根据通知要求按时参加面试。

3、计分办法:

(1)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公共课按30%、专业课按70%折算,只考公共课的不再折算。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省市区选派到农村(社区)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9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9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志愿服务西部毕业生笔试成绩加6分,参加“三支一扶”服务计划毕业生、“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和我区选派到农村(社区)服务的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0分。此类考生报名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选派到农村(社区)服务的毕业生,报名时要出具区(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加分。

(2)面试成绩:相同学科同一课题,考生当场备课,进行说课,由评委按百分制计分。

(3)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4、考试工作由区人社局、教体局组织,区监察局进行全过程

监督。

(三)体检

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聘用。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核

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成绩及组织教育教学的能力等。

五、聘用办法

1、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聘用人员(其中幼儿园招聘计划中含4个农村幼儿教师岗位)。若遇并列按下列顺序聘用:①省级优秀毕业生;②“三支一扶”、“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志愿服务西部的毕业生;③中共党员;④面试成绩高者。报考幼儿园教师的毕业生成绩相同时优先聘用学前教育(幼教)专业的毕业生。

2、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岗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3、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本人自愿放弃及经体检、考核不合格的考生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4、本次招聘的教师,全部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签定聘用合同,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考试聘用纪律

整个招聘工作在区监察局监督下进行,实行政策公开,程序公开。对考试作弊的判零分,取消聘用资格,3年内不准报考;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纪律处分。

七、其他事项

1、若遇其他未涉及到的情况,由区人社局、教体局、监察局共同研究提出意见,报区政府同意后执行。

2、该公告内容由区教体局负责解释。

3、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设考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电话:6195095 (区监察局)

咨询电话:6195233(区人社局)

6410253(区教体局)

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周村区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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