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中共平阴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平办发[2008]5号)有关规定和我县实际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为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就公开招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2006-2011年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其中2006-2010年往届毕业生须已取得毕业证,2011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证书须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6月7日以后出生)。
(四)专科学历限平阴生源或平阴常住户口,本科学历限济南生源或济南常住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口)。
(五)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等专业2006-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毕业生,2006-2011年硕士研究生和国家计划内211工程大学本科毕业生不受户口和生源地限制。在平阴县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户口和生源地限制。夫妻双方有一方为平阴常住户口或平阴生源,另一方为国家承认学历的2006-2011年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时不受户口和生源地限制。
(六)以上人员须具备教师资格证,参加2011年教师资格考试且两科考试合格人员可先报考,但截止到2011年7月31日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招聘学科(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的,需征得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其中,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全县教体事业单位计划招聘90人,具体招聘学科(岗位)和条件要求详见《平阴县2011年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统计表》、《平阴县2011年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2)。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现场交费的方式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由县教体局组织,县人社局、县编办、县监察局进行指导监督。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1年6月7日至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平阴县教育体育局办公楼。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严格按招聘学科(岗位)的条件要求进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按各学段的招聘学科进行报名考试,报名只填报学段和招聘学科,不填报具体的招聘单位,待考试结束后,按各学段招聘学科考试总成绩排名,由考生依次挑选招聘单位。非师范类毕业生经审查批准后,报考与所学专业相近的学段学科。应聘人员于2011年6月7日前登录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下载《平阴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按要求规范填写、贴好照片。
2、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交《平阴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就业报到证(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或生源地证明,2张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进行资格审查。除提交上述报名材料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还须提交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服务县(市)区“三支一扶”管理机构出具的考核材料和同意报考证明;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交县(市)区组织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和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还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出具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前提供,到时提供不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夫妻双方有一方为平阴县常住户口或平阴生源,另一方报名还须提交双方的相关材料和结婚证。报名提交的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招募通知书》、结婚证等证件均需提交一份复印件,审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3、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还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办理收费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和报考学科,认真审验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确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对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现场交费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交报名考务费每科40元。交费成功人员于2011年6月14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身份证和交费收据(或收费减免证明)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各学段招聘学科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笔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新课程改革纲要、教育教学案例分析、写作等内容。
笔试时间和地点:2011年6月20日上午8:00—9: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指2007年、2008年、2009年招募和选派)、考核合格,此次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被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确认,对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各学段招聘学科的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面试由县教体局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对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对学前教育学科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对其他招聘学科按各学段招聘学科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学段招聘学科的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取只进行试讲或试讲加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各学段招聘学科的面试方式详见《平阴县2011年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2)。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分(进行试讲加技能操作的岗位,试讲和技能操作各占5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面试现场设社会监督席,派驻社会监督员在面试现场,对面试过程、评分过程进行监督。
面试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参照公务员面试收费标准,参加面试人员需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三)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学段招聘学科的名次排序。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学段招聘学科的名次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并列人员再组织进行面试,确定最终排名(在体检考核时,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递补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时,也按上述办法等额递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各学段招聘学科的考试总成绩排名,按各学段招聘学科的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由县教体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医院要出具体检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体检结论。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县教体局组织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报考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县教体局要对被考核者出具考核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意见。
因弃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各学段招聘学科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后,再组织进行体检考核。
六、挑选单位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按各学段招聘学科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挑选该学段学科的具体招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挑选单位结束后,因放弃挑选造成的缺额,按各学段招聘学科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后,再进行体检考核。
七、聘用和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和挑选单位后的拟聘用人员,在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教体局提出聘用意见,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批或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发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本通知书办理派遣、调动、聘用等手续。截止2011年7月31日,受聘人员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就业手续或未到单位报到工作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到乡镇教育机构的,同时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为5年,期间不得调动和参加相关招考招聘(上级有明确规定的除外)。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人事档案由招聘单位委托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代理。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和县教体局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受聘人员为未就业毕业生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八、信息发布和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简章、成绩、公示等有关信息通过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进行发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县教体局0531-83101609,县人社局0531-87885887。监督电话:县监察局0531-87883716。
本简章由平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
《平阴县2011年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统计表》 |
附件2:
《平阴县2011年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 |
平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平 阴 县 教 育 体 育 局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