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察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1.考察工作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分组进行,考察组工作人员由市招聘办及各招聘学校抽调相关人员参加。
2.每个考察组根据考察对象人数,可组成若干个考察小组,每个考察小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承担具体考察工作。考察小组成员必须政治可靠,敢于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处事公正,责任心强;熟悉干部考察工作,有较丰富的经验,善于识别人才。
二、时间安排
1.12月9日上午,召开考察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考察工作;
2.12月9日下午至12月15日,分组进行考察;
3.12月16日,汇总考核情况,确定拟录人员名单。
三、考察内容
1.考察内容主要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重点考察师德。①德:主要包括政治表现、思想修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团结共事、廉洁自律等方面。②能:主要包括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创新精神、工作方法及业务能力等。③勤:主要包括工作作风、劳动纪律和实干精神等。⑤绩:主要指工作成效。
2.考察对象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且证据确凿的,即为考察不合格:组织参与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非法活动的;泄露国家机密或工作机密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正在被立案调查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到过罚款(罚金200元以上)以上处罚的;受到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受到过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以上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近3年内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近5年内因违规违纪违法被辞退的;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不符合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的。
四、考察方法及程序
1.听取意见。对考察对象的领导、同事、下属单位的干部群众或所在地干部群众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或电话咨询等方式,了解相关情况。范围尽可能广一些,人员尽量多一点。
2.找考察对象谈话。观察其仪表、气质,了解其思想、工作、学习情况。要求考察对象上交近三年的现实表现情况及个人基本情况。
3.查验有关资料。查看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复核其年龄、学历、教师资格证、职称、编制情况、从教经历、身份等与报考条件是否相符;查验考察对象准考证与本人是否相符;对考察对象或原工作单位提供的有关奖励、工作实绩等情况,找原件进行核实。
4.核实有关问题。对考核中群众反映的问题找有关部门进行核实。
5.填写有关表格。认真填写好《考察情况登记表》。“主要表现”一栏填写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思想品德、创新精神、教育教学能力、遵纪守法、廉政情况,以及考察对象主要缺点和不足。要有观点、有事例,主要特点要明显,避免抽象和空洞。写工作实绩要实事求是,不夸张,不能把大家和集体的成绩谈成是一个人的。写主要缺点和不足,要具体、准确,不能用模棱两可、含意不确切的词语。文字简练,条理清楚,层次分明,并由考察人员签名。
6.12月16日各考察小组工作人员汇总考核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并将《考察情况登记表》、人事档案报市招聘办。
五、工作及纪律要求
1.考察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考察,力求全面、准确、细致地了解和客观公正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实行考察工作责任制。“谁考察、谁负责”。考察人员要在《考察情况登记表》签名,对考察情况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2.实行考察工作回避制度。回避的范围包括:①血亲、姻亲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②直接工作关系;③其他需要回避的。
3.考察对象要正确地对待组织考核,如实汇报工作和思想,客观反映有关情况。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客观、负责地向考察小组提供真实情况和数据。
4.在考察工作中,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五个不准:① 不准凭个人好恶了解或反映情况;② 不准泄露考察机密;③ 不准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④ 不准接受考察对象的宴请和去娱乐场所的邀请;⑤ 不准收受红包、礼金、土特产。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考察结果失实的,市招聘办可宣布考察无效,重新组织考察。
对考察对象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欢迎社会各届及广大考生实名举报,举报电话举报电话8811310,8811335(教育),2836686(人社),8866717(纪检)
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