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伊金霍洛旗各级各类学校招聘临时代课教师公告
伊金霍洛旗各级各类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临时代课教师若干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身体健康,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和办法规定》。
(三)中小学临时代课教师岗位的应聘者,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幼儿园临时代课教师岗位的应聘者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中学临时代课教师岗位的应聘者需具有国家统招的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临时代课教师岗位的伊旗籍应聘者需具有国家统招的高等院校师范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非伊旗户籍的应聘者需具有国家统招的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小学音乐、美术、体育临时代课教师专业岗位的应聘者,应具有国家统招的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幼儿园临时代课教师岗位的应聘者,应具有国家统招的大中专院校师范类幼教或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证书。
(五)应聘者需具有相应竞聘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各学校自主招聘,教育局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4年8月15日8:30分 至2014年8月17日17:30分。
(二)报名办法:凡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可持学籍证明)、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2014年应届毕业生因院校统一未发教师资格证,报名时可免持此证。)、旗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可在确定录用之前提供)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以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蓝底)3张,根据各学校教师需求情况选择学校进行报名。
四、应试、公示
(一)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求情况通过面试的形式制定临时代课教师招聘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公示:各中小学、幼儿园对拟聘临时代课教师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报教育局人事股备案。
五、待遇
(一)临时代课期间工资每月2000元,一年按10个月发放。
(二)临时代课期间可参与我旗组织的教学能手比赛活动。
(三)本次招聘的临时代课教师,经所在学校考核为称职及以上者在参加我旗今后的教师招聘考试时在笔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加2分。
(四)被评为旗级教学能手的临时代课教师在参加我旗今后的教师招聘时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五)临时代课教师每学期备案一次,未备案的临时代课教师自动解除关系。
伊金霍洛旗教育局
201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