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旗部分学校专任教师短缺的实际问题,经旗委、政府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教师、幼儿教师128名,其中中小学教师44名、幼儿教师84名。
学段 |
学校 |
专业 |
人数 |
学段 |
学校 |
专业 |
人数 |
高中 |
杭锦旗中学 |
美术 |
5 |
小学 |
旗蒙古族小学 (蒙语授课) |
蒙语文 |
3 |
初中 |
巴拉贡学校 |
语文 |
2 |
音乐(古筝) |
2 | ||
数学 |
2 |
音乐(四胡) |
2 | ||||
物理 |
1 |
美术 |
1 | ||||
化学 |
1 |
体育 |
1 | ||||
生物 |
1 |
幼儿园 |
旗第一幼儿园 |
教师 |
14 | ||
体育 |
2 |
旗第三幼儿园 |
教师 |
6 | |||
音乐 |
3 |
旗第四幼儿园 |
教师 |
14 | |||
美术 |
3 |
旗第五幼儿园 |
教师 |
15 | |||
亿利东方学校 |
语文 |
2 |
旗第六幼儿园 |
教师 |
20 | ||
数学 |
2 |
巴拉贡幼儿园 |
教师 |
1 | |||
体育 |
1 |
吉日嘎朗图幼儿园 |
教师 |
1 | |||
音乐 |
1 |
亿利东方幼儿园 |
教师 |
3 | |||
舞蹈 |
1 |
旗蒙古族幼儿园 (蒙语授课) |
教师 |
4 | |||
小学 |
巴拉贡学校 |
语文 |
2 |
巴拉贡幼儿园 (蒙语授课) |
教师 |
2 | |
数学 |
2 |
呼和木独幼儿园 (蒙语授课) |
教师 |
2 | |||
亿利东方学校 |
语文 |
2 |
伊和乌素幼儿园 (蒙语授课) |
教师 |
2 | ||
数学 |
2 |
合计 |
128 |
二、招聘条件
(一)学历要求
1.中小学教师:2011年以后(含2011年)毕业的国家计划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对口,获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2.幼儿教师:2011年以后(含2011年)毕业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的中专及中专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师范院校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鄂尔多斯户籍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3.近三年参加各类招录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
(三)报考蒙语授课的考生应是鄂尔多斯户籍。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向全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需带本人户口簿和二代身份证、学籍档案、普通话合格证、教师资格证(部分2013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因院校统一未发教师资格证,报名时可免持此证)、毕业证(含电子学籍注册表)、荣誉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并填写《杭锦旗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每位报考者只限填报1个学校的1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3年8月8日—2013年8月18日
3.报名地点:杭锦旗教育局205房间
(三)资格审查
由旗纪检委、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组成资格审查组,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开考条件
每一岗位的参考人数与应聘岗位数比例必须达到5:1方可开考,否则取消或按比例核减应聘岗位数。
(五)考试
1.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由旗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
2.笔试(占70%)。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笔试。笔试总分为15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80%、公共知识占20%。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根据不同学科确定,公共知识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及时事等。笔试均不指定教材。笔试结束,按招聘学科笔试成绩,分别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俄罗斯族、达斡尔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3.面试(占30%)。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排名。
(六)体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本次笔试与面试总成绩,由旗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招聘学科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最低分出现并列情况可同时进入体检环节。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学科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社区、嘎查村、苏木镇、公安、信访和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进行政治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公示环节。
(八)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相关媒体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若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违法乱纪者,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所聘用的教师严格按岗位报考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签订聘用合同后,在所在学校服务期不低于5年。
(三)聘用教师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由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联合考核,合格后予以转正,享受国家正式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项
(一)准考证领取时间:2013年8月19日到旗教育局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冯云田13847782557 李凤梅13722171179
吉日木图13947766127 闫 慧13947723088
办公室:0477—6622159
(三)本公告由旗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杭锦旗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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