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园小学公开招聘校车驾驶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省政府关于校车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校车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和《泗阳县校车管理暂行办法》、《泗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校车驾驶员公告》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镇小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切实解决我镇小学生上下学乘车问题,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车驾驶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爱园镇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校车驾驶员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享有公民权利;
2.政治立场坚定,热爱人民,忠于职守,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5周岁(1989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55周岁(1959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的泗阳县户籍人员。
(二)根据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校车驾驶员必须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校车驾照)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A1)经历,有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
2.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3.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4.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5.无犯罪记录;
6.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校车驾驶员的;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的。
三、招聘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报名采取定岗报名方式,每人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2014年泗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表格从泗阳教育网下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A1驾照(标注准许驾驶校车,准驾车型A1)、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等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公安交警部门开具的无交通事故责任记录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证明。
(4)近6个月内1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3张。
3.资格审查及录用:8月14日下午3:00在中心小学会议室召开应聘人员会议(未参加作弃权处理),由学校校级领导进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经审查面试合格后,录用人员于8月13日前上交相关材料。由学校统一上报县校车办审核、备案。经审核无误后,学校与录用人员签订《录用合同》。
四、招聘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校车驾驶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中心小学校级领导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五、岗前培训及聘用
泗阳县安监局对新聘校车驾驶员进行岗前培训,学校与培训合格者签聘用协议。
六、工资待遇:
月工资2000元,并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七、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8月10日-----8月13日
报名地点:爱园中心小学校车办(前楼二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苏阳 15152869906
附件: 《泗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查表》
爱园小学校车管理办公室
2014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