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城部分学校教师缺额实行公开选调的方案
为解决县城部分学校教师不足和结构性矛盾,合理整合教师队伍,规范人员流动程序,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决定对县城部分学校教师缺额实行公开选调。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调计划
县城部分学校计划选调80人(详见附表)。
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调计划的,核减该学科选调计划,实际选调计划按报名合格人数减1人重新确定。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全县中小学除县城学校(含东坎镇中小学)外在编在岗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但必须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学科教师余缺情况进行推荐,各单位推荐报考人数不得超过15名(中学同一学科不得超过3名,小学同一学科不得超过6名)。
1.男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5年(2009年8月31日以前参加教育教学工作)。
3.报考小学岗位者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学岗位者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者应具有本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且现任教学科应与报考学科一致。高中教师可以报考高中、初中相应学科(音乐、体育、美术教师也可以报考小学相应学科);初中教师可以报考初中或小学相应学科;小学教师报考小学相应学科。
5.近五学年(2008/2009学年至2012/2013学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等次;如近五学年无“优秀”等次,则必须是市、县相应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或教坛新秀。
6.近五年来(2009年8月至今)未受过党政纪处分。
上述各类证书取得时间截止2014年7月31日。
三、选调程序
1.报名
所有报名选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学段学科,报名时应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同时提供相关证件(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A4纸);报名表由各单位逐项审查并根据选调条件和名额签署意见后统一汇总上报。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84222407;报名时间:8月12日-8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资格审查
由县教育局人事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选调条件的人员于8月15日下午到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3.考试
(1)考试内容: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综合能力。
(2)考试时间:8月16日上午8:30至11:00。
(3)考试形式:笔试、闭卷。
(4)考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5)考试分值:试卷总分150分,以90分为合格线。
4.公布结果
根据选调计划,在达合格线人员中,按照各学段、学科参考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调人选并予以公布。选调计划的最后一名遇考分相同的抽签确定。中学同一学校报考同一学段同一学科从高分到低分选调人数不超过1名;镇(区)小教语文、数学同一学科从高分到低分选调人数不超过2名,其它学科从高分到低分选调人数不超过1名。
5.择岗
根据选调计划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参加选调人员依次择岗(考分相同的抽签确定)。择岗时间为8月18日下午3点,地点在县教育局人事科。
6.录用
选调人员名单报县有关部门审定后,办理调动手续。
对考试入围但放弃选调者,由县教育局根据全县学科教师需求情况另行安排工作,选调缺额在参加选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四、组织领导
1.为切实加强对公开选调县城部分学校教师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分管县长为组长,政府办、编办、监察局、人社局、财政局和教育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2.选调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3.本方案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县公开选调县城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8月8日